讨薪路从此柳暗花明
2018-05-19 09:55:00  来源:检察日报

  欠薪老板跑了,工人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与前来搜集线索的检察官不期而遇——

  讨薪路从此柳暗花明

  4月24日,一场特殊的庭审正在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法院进行。诉讼的原告是8名工人,被告是一家鞋厂的老板,出庭支持起诉的是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官。

  这是镇江市检察机关首例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农民工起诉的讨薪案。

  走访中发现线索

  2018年1月15日,李鑫和工友在连续数日寻找老板王宇无果后,向区劳动监察大队求助。在监察大队的服务大厅,几个人与前来搜集线索的镇江市丹徒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相遇。检察官出于职业敏感,判断这可能是民工集体讨薪,便向李鑫等人了解情况。

  原来,王宇曾经是一家做外贸鞋子的工厂老板,厂子原本效益很好,后因种种原因,工厂倒闭,之后他又开了几家鞋厂,也相继关闭。2017年,不服输的王宇在丹徒区辛丰镇开办了镇江市天福鞋业有限公司,李鑫等人就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干劲十足的王宇对工人的管理十分严格,紧抓生产质量和工作效率,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鞋子卖出去了,货款却迟迟收不回来。眼看要过年了,半年没有领到工资的工人急了,找到王宇索要工资,共计24万余元,可哪来的钱呢?几次周旋,也没能拿到钱,王宇和他的妻子也失踪了。

  李鑫和工友们去王宇家门口“堵”,连续蹲守了几天几夜实在撑不住了,经人提醒,到劳动监察大队讨说法。

  联合发力讨公道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丹徒区检察院指派民行部门跟进监督,督促区劳动监察大队及时立案调查。检察院和劳动监察大队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前往位于辛丰镇的天福鞋业公司展开调查。工厂的大门紧锁,看门的大爷告诉办案人员,工厂早已停工,机器也都闲置在院子里,一片萧条。办案人员试着拨通王宇的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鉴于此,专案组判断,王宇很可能已经外逃。经过商议,决定民事、刑事“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民事,就是由检察院出面支持起诉,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偿还债务;刑事,就是劳动监察大队及时履行监察手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方案确定后,根据8名工人的情况,检察官迅速行动,帮助联系了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申请办理了免费法律援助手续,由专业律师为他们提供服务,对劳动合同、考勤表、会计凭证等书面证据进行固定。

  民事“这条腿”进展得很顺利,李鑫他们的讨薪路也看到了希望。

  维权路上受阻

  然而,从刑事方面传来了消息,丹徒区劳动监察大队在调查企业登记信息时发现,王宇的鞋厂登记机关为镇江市京口区工商局,并非丹徒区工商局。根据相关规定,丹徒区劳动监察大队对该案并没有管辖权,需将此案移送到京口区劳动监察大队重新立案调查。时间又被耽误了。

  为了能让8名农民工尽快拿到拖欠的工资,民行检察官加快了民事立案步伐,加班加点制作支持仲裁书、搜集相关证据,及时向丹徒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然而传来的依然是坏消息,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该案不符合立案条件,不予受理,建议向法院起诉。

  民行检察官又重新制作了支持起诉书,将相关材料提交了丹徒区法院立案庭后,从立案庭工作人员处传来的消息是,该鞋厂是在京口区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应由京口区法院管辖此案。

  讨薪之路,陷入了僵局。

  成功讨薪

  经过深入讨论分析,民行检察官认为该鞋厂虽然是在京口区工商局注册,但实际厂址是丹徒区辛丰镇,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可以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于是,检察官迅速补充了厂址证明,再次提交法院,并建议法院能够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行。很快,丹徒区法院同意立案并采纳了相关建议。

  开庭的时间就快到了,却依然不见王宇。经过检察院、法院和劳动监察大队的多方排查,终于在辛丰镇的一个小区找到了王宇。为了让王宇能够正面解决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检察官对其进行了释法教育,王宇最终同意出庭。

  4月24日下午,原告李鑫等8人诉天福鞋业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丹徒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丹徒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发表支持起诉意见。这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宇当庭支付2万元工资,剩余22万余元于2018年10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如未按期足额还款,王宇将自愿承担所欠金额的20%作为利息,同时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讨薪圆满结束,20多万元的“血汗钱”有了着落。李鑫和工友拿着调解协议,眼中闪着激动的泪花。

  (文中人物、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