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遇上假官司
2018-05-24 15:08:00  来源:检察日报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依法打击虚假诉讼,使我们对营商环境的改善更加有信心了!”近日,在萧山区检察院的一次企业走访中,一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赵某对检察官说。

  “检察官,我要举报一起2400万元的假诉讼。”在2017年6月该院组织的一场法治宣传活动中,赵某向该院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民行监督线索。“杭州某物资公司向我们公司借了500万元,后来我们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他们公司500多万元存款。申请执行的时候,却被告知法院刚调解了某物资公司与某锦纶公司之间的2400万元借款纠纷,某锦纶公司向法院申请按比例分配这500元万存款。我觉得这其中肯定有问题!”

  获取该线索后,该院民行科迅速向区法院调取相关民事卷宗,并查询了有关当事人在银行的资金进出账,对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研判审查后,认为存在虚假诉讼可能,便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经过深入调查,案件事实渐渐浮出水面。为了使已被法院所冻结的500万元资金不被执行,该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煞费苦心”。他先是联系了某锦纶公司的负责人陈某,两人商量虚构双方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由该锦纶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某物资公司归还2400万元借款及利息,并由第三人顾某的某建设公司提供担保。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物资公司同意归还借款2400万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然而该物资公司没有依调解协议还款,该锦纶公司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精心策划的骗局,最终不堪一击。在确认了案件事实后,该院以双方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该案系相互串通的虚假诉讼为由,提请杭州市检察院抗诉,后经再审,法院撤销了原调解书。

  最终,赵某领取到了500多万元的执行款。而胡某、陈某、顾某三人因妨害作证罪被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判刑。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