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斯琦 高亚岚
知识产权法定赔偿是指在权利人损失和侵权人获利均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依据侵权情节在一定幅度内酌情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方法。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时需要考虑侵权行为的各种具体因素,如侵害专利权时,要考虑专利权的类别、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侵害商标权时,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法定赔偿方法赋予法官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使其可以依靠自身审判经验,公正、快速做出裁判。在各种计算方法中,法定赔偿方法具有补充性特点,而不具有优先性或选择性。
我国现行法律中有三处关于法定赔偿制度的规定,《专利法》第65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997年2月26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意见》第38条规定,在难以完全准确确认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侵权获利的情况下,可在下列范围内确定赔偿金额:(1)侵犯发明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商标专用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人,一般应赔偿被侵权人人民币1万元至30万元。对于拒不悔改、有侵权前科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行为人,其赔偿被侵权人的金额可至人民币50万元;(2)侵犯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行为人应赔偿被侵权人人民币0.5万元至15万元。该意见第3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上述规定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侵权行为的社会影响、侵权手段和情节、侵权时间和范围、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给被侵权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或商业信誉损失等因素。这是国内最早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适用法定赔偿制度的规定。1997年11月,最高法院在江苏吴县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法定赔偿金的幅度可掌握在0.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类型、评估价值等因素酌情确定。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大多参照该会议纪要的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适用法定赔偿制度,有些法院还自己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对法定赔偿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2000年11月22日,最高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2000年8月修订的专利法没有直接规定法定赔偿制度。为了弥补专利法的缺陷,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9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2001年10月27日修订的著作权法和商标法均规定了法定赔偿制度,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获利)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至此,在我国三大知识产权法的侵权救济中均建立起法定赔偿制度。
最高法院于2006年12月3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2008年12月27修正的专利法第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这样,我国专利权法定赔偿数额的最高限额从50万元上升到100万元,大大扩展了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
(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