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不劳而获,买来假币当钱花
2018-06-06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众所周知,假币是国家明令禁止制作、运输、购买、使用的,然而重庆奉节小伙胡某却把买假币、用假币当成了自己的“发财”捷径。近日,经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胡某小学文化,已经30岁的他还没有工作,生活比较窘迫,便产生了不劳而获的想法。

  2016年6月,胡某在上网时,发现有人在QQ群里兜售假币,并说质量上乘,完全可以以假乱真,因为缺钱,他就想试着买点假币看能不能用。于是,胡某就和网友在线上进行了交易,用3元每张的价格买了100张面值为20元的假币。

  “为了避免被发现,胡某故意用了‘邹彬’这个假名字。在收到假币后,胡某按照卖家教给他的方式,对假币进行了‘做旧’处理,并和真钞混用。同时,为了避免被店家发现,他专挑店铺生意好的时候去买东西。”办案检察官介绍。不到3个月的时间,他就将买来的2000元假币全部花光。

  这个结果让胡某异常兴奋。随后,他又以2.9元至5元不等的价格,从童某、陈某(均已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了大量20元面值的假币。经认定,胡某共购买假币1497张,总面额29940元,其中1300多张已经被他花出去了。

  胡某交代,之所以购买20元面值的假币是因为20元人民币的主色是棕色,“做旧”比较方便,成本比较低。更重要的是,20元面值不大,收款人一般情况下不会特别留意这些20元的假钞,更容易花出去。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