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运动、爱读书,是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对同事孙春德最直观的印象。这个86年出生的阳光青年,爱长跑、打球。无论什么时候去他办公室,办公桌上总是压着一本打开的书,有时是一本刑事法学的《金融犯罪刑法学原理》,有时是一本法理学的《法治论》。
“他看书多,有时在出差、提审的路上都要捧着一本书。对于法律条文更是烂熟于心,说他是‘法律百科全书’一点不为过。”说起孙春德,科室的年轻干警小董对他可是一脸的崇拜。“有难题,找春德”成为同事们习惯性的口头语。
在博山区检察院,孙春德先后在反贪局、侦监科、公诉科工作过,无论走到哪里,他都凭借扎实的理论和实务功底成为科里的业务骨干,办案量也稳居科室第一,并被遴选为全省首批员额检察官。2015年办理的全市首例利用P2P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审时,犯罪嫌疑人为了辩解,在关键节点上反复强调“这个你不了解”。孙春德马上在网上订购了大量金融类书籍,并专门向在宁波大学读硕士时的导师请教金融犯罪方面的知识。最终他硬是从近百本账册和单据中理出了思路,啃下了这块硬骨头。2016年3月,山东省检察院将该案评选为全省首批侦查监督“我最满意案件”。
孙春德不仅爱看书,而且善于将读书和办案时的心得转化成文字。他先后多次承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撰写多篇理论文章。一次次地锤炼,理论和实践不断地往复和检验,让孙春德很快成长为业务骨干。
“检察官,就要与书为友,去书中寻找答案,在书中积蓄力量,既要埋头走路,更要抬头看路。”在刚入院的演讲比赛中,大家记住了这个有点书生气的年轻人。如今,这个年轻人已成长为院里响当当的业务智库成员,先后荣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成为院里最年轻的中层干部。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王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