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
周晶晶 肖凡 雷莹莹
“我认罪悔罪!因为我沉迷赌博,将自己和家人的血汗钱甚至是单位公款不断投入赌场,在此,我真诚悔罪,希望大家以我为戒!”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千里涉嫌挪用公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一案,公开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陈千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区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今年4月28日,陈千里涉嫌挪用公款一案由青山区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确保案件顺利衔接,该院承办检察官张青云与办案组成员对陈千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法律适用、证据合法性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审查。认定陈千里利用担任青山区档案馆文化用品服务部负责人、出纳的职务便利,直接使用其保管的服务部相关印章、支票,在2013年1月至今年3月期间,以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提取备用金的形式,244次挪用公款共计420余万元用于网络赌博。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张青云还发现,陈千里在挪用公款后,为掩盖犯罪事实和应付审计检查,从淘宝网授意他人伪造印章,加盖在自己伪造的银行对账单上。经与银行工作人员核实,确认了陈千里伙同他人非法制作印章,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陈千里涉嫌的这一犯罪事实予以追诉。
法庭调查过程中,张青云结合陈千里的犯罪事实,深入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并通过多媒体示证,对该案涉及的5类50余份证据向法庭公开展示,详实展现了陈千里一步步走入职务犯罪深渊的过程。陈千里及其辩护人对举证内容均不持异议,上述证据被法庭当庭采纳。
“赌毁人生。被告人陈千里因为沉迷网络赌博,在自己无力支撑赌博所需款项时,将手伸向公款,5年时间里挪用公款420余万元,输掉280余万元,同时也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与宝贵的自由。”法庭辩论阶段,张青云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旁听人员特点,重点剖析了陈千里挪用公款行为的社会危害、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及引发的警示,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张青云还指出,陈千里的结局固然与其自身好赌有关,但也与单位财务管理松散、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缺乏监督有直接关系。“如果任何一个关口都能把握好,我相信这样的案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张青云建议,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宣教、完善监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加大对“黄赌毒”等的打击力度。
参与旁听的公职人员小章表示:“此次公开审理陈千里一案,对身为财务人员的我来说,既是上了一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也是对自己工作生活的一次提醒和规劝。今后,我也将以此案为戒,从严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