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新 胡传仁 周辉
“我能上二本了……”近日,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高三毕业生小吴(化名)的电话,听到了小吴久违的笑声。
今年2月,某中学住校生小吴,在一次晚自习后,趁寝室无人之机,偷走室友小静(化名)的银行卡,分两次在银行ATM机共取出3000元。两天后,小静发现被盗并报案。
案件移送罗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调查发现,小吴作案时不满18周岁,正在积极备战今年高考,其父母带着弟弟长年在外打工,小吴自幼便与年迈多病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通过多次提审和走访,检察官得知了小吴盗窃的真相:不是用于自己挥霍享乐,而是用来帮助生病的爷爷买药。老师和同学也反映小吴平时学习比较勤奋,成绩优秀,在校表现也很好。
考虑到小吴作案时为未成年人,为初犯、偶犯,犯罪金额较少,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积极组织小吴、小静及双方家长在一起进行了刑事和解。该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对小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如今,小吴顺利考上了大学,现在她的志愿是做一名法律人,帮助更多的、和她一样曾经一时迷茫的人。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已经对5名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其中3名已考上大学,2名在大城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