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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有效落实”促进司法救助工作
2018-08-20 09:17: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晓敏

  为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检察院从“三个有效落实”出发,全面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促进检务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是有效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为给当事人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桃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要求,拓宽法律援助渠道,为涉案当事人及相关弱势群体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会同桃城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设立“桃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桃城区检察院专门开辟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由律师事务所委派专业律师定期值班,帮助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等服务工作。该工作站的设立,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专业优势,从第三者角度提供客观、中立的法律服务,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拓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同时,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与司法机关司法救助的无缝衔接,为弱势群体和群众提供了一条免费、公益的救济途径,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有效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给当事人提供畅通、有效的救济渠道,桃城区检察院从满足群众救助需求出发,专门设立“绿色通道”,在收到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又无法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时,第一时间将申请通过“绿色通道”逐级呈递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检察长。经过研究,对于符合《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按照属地要求,及时、公正地予以救助。

  三是有效落实检察长接访制。近年来,社会发展对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实现多元化救济途径,桃城区检察院以检务大厅信访接待窗口为依托,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在指定的接待日期间,检察长来到检务大厅“检察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既可以全面了解群众在涉法涉诉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又能直接通过沟通交流指导群众通过不同救济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为了打破空间、地域限制,检务大厅还专门设置了远程接访室,以高规格、高效率的便民服务来化解、缓和各类社会矛盾。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