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两个人,救了一个家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张聚辉
“一次训诫会,教育了两个人,挽救了一个家庭,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你们检察官有道义有担当,使冰冷的法律有了温情,我给他们点个赞!”近日,新安县检察院举行的犯罪嫌疑人小宝(化名)盗窃案不起诉宣教训诫会结束后,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的代理律师冯全丽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4月,新安县检察院受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小宝和母亲持银行卡到ATM机上取钱时,发现他人的银行卡遗忘在ATM机中,小宝从该卡上取出3000元交给母亲。案发后,小宝母亲退回赃款。小宝作案时未满18周岁,其母亲是同案犯(案发后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将二人分案起诉。
详细阅卷后,承办检察官陈振坤适时启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再犯可能性评估程序,联合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对犯罪嫌疑人再犯可能性进行综合考量和风险评估,认为小宝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主观恶性小。小宝平时表现较好,其父亲有固定的工作,其所在村委会表示愿督促其父亲履行好监护职责。据此,该院对小宝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对你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你没有犯罪,我们在社会调查过程中了解到,你有上网打游戏的嗜好,以后要有所节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在不起诉宣教训诫会上,陈振坤谆谆告诫小宝。
为更有利于小宝今后的成长,这次不起诉宣教训诫会不仅邀请小宝的父亲、代理律师参加,还特别让小宝的母亲参与进来,检察官告诉她在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加强亲职教育,切实履行自己对小宝的监护职责。
案结事未了。据陈振坤介绍,不起诉决定宣布后,该院还将对小宝开展回访和跟踪帮教,预防再犯,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