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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打造宜居城市
2018-09-06 08:54:00  来源:检察日报

  傅达林

  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些鳞次栉比的高楼、宽敞整洁的大道,已成为城市建设的“名片”,也成为评价官员政绩的指标。一些能吏主政一方,首先会大刀阔斧地将所在城市“整容”一番,修地铁、扩道路、建桥梁、拆旧城,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城市“旧貌换新颜”,这些都是“看得见的政绩”,对城市里的大多数居民而言可能是好事。

  然而待在城市里久了,便生出许多疑惑来:我们似乎一直都生活在一个“大拆大建”的空间里,家门口的路不停地翻修,路边的树砍了种、种了又砍,一座建好的能够让人安心舒适生活的城市似乎“永远在路上”。与此同时,伴随城市极速扩建的过程,行政方式上积攒了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那些利益因此受到损害、又缺乏正当程序对待的居民,渐渐被推向城市发展的“对立面”,有的甚至变成了官民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的“策源地”。

  城市作为一个共同体,其发展的规模、建设的速度、规划的设计,本应当由共同体内的人说了算,建立在科学、理性的评估之上,纳入民主决策、依法运行的轨道之内。但现实中,大拆大建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往往由领导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城市一年修改道路上百条,城建投资动辄上百亿,领导指哪儿推土机就拆哪儿。在贪大求全的功利目的指引下,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人工景点、亮点工程越建越多,耗费了纳税人巨额的钱财。而其最终对地方发展的实际效益如何,对改善当地百姓的生计有多大作用,耗费巨大人力财力物力打造的新城是否宜居,却往往无人问津。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在打造宜居城市,绿色、舒适、安全、创新等成为城市发展的关键词。但是要看到,那种根植于思想深处的“大拆大建”式城市发展思路,仍然十分流行。城市发展中重效率轻公平、重发展轻治理、重硬件轻软件,建设工程、扩展城市才是硬道理。站在一座城市的沙盘模型面前,市长们常常会以投资家的眼光,心中涌起大干一场的冲动。

  以这样的思维发展起来的城市,往往会距离真正的宜居城市相隔甚远。这凸显出城市发展治理中的法治困境:政府决策法治化不足、民众参与缺乏法治化保障、城市建设的效益缺乏制度化评价。法治思维才是官员立身之本、发展之维,要求城市建设更强调整体公平,更关注个体权益。法治思维也不是不关注城市建设发展,只是需要执政者以法治思维去推动建设发展,时刻将法治所蕴含的科学理性、民主参与等价值纳入城建之中,更看重城市的自由、公平、和谐、权利、福利等,以实现一座城市的良性、可持续、公平地发展。

  现代社会,评价官员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就是确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行政行为的效果进行考察评估,从中决定官员行为的责任后果。因此,城市建设模式的修正,需要依法实施“指标控制”,在此基础上进行可操作性的监督和问责。只有通过不断健全硬性的考核评价指标,从行为的实际后果上确立对官员的责任监督,才能强化官员的内在约束,将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决策、方式等导入法治化的正轨,让宜居城市各项指标进入决策者视野,让宜居城市真正由人民决定、由人民共享。

  (作者系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教授)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