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早上,江苏省睢宁县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大门才刚刚开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拿着一卷红色的布颤颤悠悠的走进了大门,控申接待人员黄金子立刻上前扶住老人询问来意,老人笑盈盈的说:“我是来送锦旗的。”
原来,老人是一位被害人的亲属,她的小孩王晨在2014年1月15日被犯罪嫌疑人李新驾驶的轻型货车相撞,致王晨颅脑损伤合并胸部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案发后,李新因赔偿能力不足,只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被害人王晨的父亲王先瑞已76岁,系残疾人,母亲朱芹74岁,二人年迈均无劳动能力;王晨的妻子亦没有工作,两个孩子也都未成家,一家人原本依靠被害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现家庭生活确属困难。
了解上述情况后,当时的接待人员黄金子积极上报情况,主动对被害人亲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在她的努力协调争取下,2018年12月24日向被害人亲属发放救助金两万元,以解其燃眉之急。
在进行救助后,黄金子还和科里同志一起对被救助人王先瑞进行了回访,并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安慰,了解生活现状,传递检察关怀。
被救助人对该院的检察关怀深表感激,送来写着“扶弱济困,雪中送炭”的锦旗表示由衷的感谢。
(文中人员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