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追问,追出了50多名强制戒毒人员被依法送交戒毒场所。一句追问,追出特大制售假药案件精准办理。一句追问,开启了一名青年检察官学习研究的大门。
蔡科臣,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
他坦言,办案中总会遇到一些难题,有法律适用的,有事实真相的,也就是俗称的“拦路虎”。遇到“拦路虎”,不能畏惧,这时候,“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个很好的办法,然后带着问题去思考、去学习、去指导实践,慢慢地,这些难题便不再是难题了,拦路虎也就拦不住路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
初生牛犊不怕虎,这句话放在蔡科臣身上比较合适,也正是这种无所畏惧的精神,让他在办理新型案件中不断前行。
蔡科臣很幸运,工作不久就被领导发现是个善学习、勤思考的年轻人,领导也越来越以比较放手的方式,让他在办案办事中历练。刚开始办案时,部门负责人交办案件时,总是说“你先研究研究。”
2017年初的一个周五下午,正准备下班接到部门负责人的通知,“小蔡,公安局有个假药案件,是公安部、高检院联合挂牌督办的大案,想请我们提前介入,你先研究研究,周一上午你去一下吧。”同时收到的还有一个500字的案情简介。
通过这份案情简介,蔡科臣了解了基本案情:一制售假药团伙网购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裸胶囊70多万粒,再买来包装盒,制作药品说明书,将胶囊分装,自行生产减肥药,并建设销售网站,组织不同层级的销售代理团队,向全国27省市销售,销售金额达到100余万元。然而,办理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在该院还是首例。“假药”如何认定?“西布曲明”是什么?销售代理人员主观明知如何认定?……带着一连串的问题,蔡科臣开始查找资料、搜集案例,到周一去公安局介入案件的时候,他手上的资料已有200多页。
最终,经历了大半年时间,该案判决,30多个制售假药的犯罪分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蔡科臣也结合办案中的学习笔记,撰写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认定若干疑难问题研究》的论文。2018年9月,蔡科臣作为优秀论文作者,在中国(泰州)国际医药博览会医药知识产权分会上就打击假药犯罪作了交流发言。
有了这些先研究研究的经历,讨论案件时遇到争议问题,蔡科臣总是主动请缨“我来研究研究”。慢慢地,他成为某些犯罪领域的“土专家”。
带着问题阅卷
2018年5月,蔡科臣拿到一个容留吸毒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2017年10月刚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4月又犯了容留吸毒罪,他不应该在强制戒毒吗?一个很大的问号浮现在面前。
带着心中的疑惑,蔡科臣认真完成了阅卷,又到看守所提审了徐某,终于把事情弄明白了。原来,2017年10月徐某因犯容留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同时因为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但徐某被判刑后先是被送到看守所服刑,刑满释放后,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将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的徐某移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徐某直接被释放了。
经过进一步调研,蔡科臣发现强制隔离戒毒与刑罚执行衔接不畅的问题较为普遍,容易导致被强制戒毒人员利用这一“漏洞”逃避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6月,蔡科臣向靖江市公安局送达了书面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关注涉罪吸毒人员,将刑罚执行完毕后仍处于强制隔离戒毒期内的人员移交执行强制戒毒。
靖江市公安局根据这份检察建议,对近二年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逐人梳理排查,将其中未及时移送的50人及时移交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先后报道了这份“刚性”的检察建议。
“磨刀不误砍柴工,找到了问题,然后带着问题去阅卷,才能不放过疑点,更好地把握争议的焦点、法律监督的要点。”蔡科臣如是说。
做个孩子认为爱学习的爸爸
“办理一起案件,弄懂一类案件,是我们检察官应该坚持的追求,而实现这一追求,最重要的是坚持学习。”在蔡科臣的电脑中,有一个“百宝箱”,是他收集学习资料的文件夹,学习资料按照罪名进行分类排列,每办一类案件,就新建一个文件夹,内容囊括理论文章、法律文书……
事实上,学习早已成为蔡科臣生活的一部分。每天早上把读一年级的儿子送到学校,他便提前一小时来到办公室开始“早读”。每天晚上,儿子写作业的时候,蔡科臣也常常拿起自己的书,安静地坐在旁边“陪读”……
“有人说,最好的家长应该是一半是家长、一半是朋友,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更重要地是为孩子做个好榜样,想让孩子爱学习,我们自己要做个爱学习的家长,让孩子认为我们家长也爱学习……”强调学习氛围的营造,是蔡科臣津津乐道的“育儿经验”。
所有的付出,都不会被枉费。蔡科臣在工作之余取得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他结合办案中的学习、思考,撰写了50多篇文章在《检察日报》等刊物发表,每年院里新进人员培训,他讲授的《检察笔录制作》也成了“必修课”,2018年他讲授的《“醉驾”案件办理中的五个问题》获评“泰州市检察机关十佳精品小课堂”。近年来,蔡科臣获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先后被评为“靖江市十佳青年政法干警”,泰州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