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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职业选择与内心坚守
2019-08-07 09:48:00  来源:检察日报

  薛晗

  艾伦德肖维茨(AlanDershowitz),28岁即成为哈佛大学历史上最年轻的法学教授,他成功代理过许多重大案件,包括辛普森案、泰森案、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克林顿总统弹劾案和美国总统大选案等著名案件,被誉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辩护律师”。《致年轻律师的信》(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是德肖维茨写给年轻律师关于职业的建议和忠告。这些忠告既包括关于律师职业的实用性建议,也包括对职业理想、人生态度的忠告以及对法律的哲理性反思,对法律职业人以及法科学生都具有启迪意义。

  对于年轻人最关注的人生选择问题,德肖维茨做了非常智慧和透彻的解读。他认为要“用激情点亮人生”。虽然通常对于律师的建议是要表现出专业性,但二者并非水火不容。“激情是原动力,专业性则是完成任务的手段。”

  具体到人生的各种岔路,站在人生的这些岔路口时,选择了一条路,总幻想憧憬另外一条路,其实是憧憬另一条路的快乐幸福,却忽视了另一条路的荆棘苦楚。“未选择的道路几乎总是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路上的坎坷不像已走过的路那样令人感受真切。”其实,无论选择了哪一条路,我们都应该接受当下,活在当下。

  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场冒险,我们都会犯错误,因做过或没能做过的事情而遗憾。而重要的是能够从中吸取经验,不被错误的选择所折磨。所以,在临终那天来临之前好好想一想哪些遗憾会让你抱憾终生,然后采取行动避免它们。这既是一种以死向生的人生态度,同时也是一种现实主义的人生智慧,这对处于人生之路选择与职业生涯选择中的年轻法律人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对于在校学生以及刚刚走出校门的职场菜鸟来说,到底选择从事什么职业也是令人挠头的问题。德肖维茨做出了这样的解答,“需要选择一门职业,或在一门职业中选择一个领域,在才干和满足感之间寻求最佳平衡。选择的结果应该是每天都会为你带来挑战,而且让你一觉醒来就急不可待地去迎接挑战。”因而,职业的选择标准不能仅仅为自己最擅长之事,并且这件事情本身要让你能够从中得到满足感和成就感,能够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这是非常中肯且有用的一条建议。就笔者的观察而言,目前法科学生在进行职业选择时,往往先以公检法机关作为第一考虑,然后才是企业法务部门、律所等。当然,大家的这种选择与目前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念、收入稳定性、户口问题等等难脱关系,但是,认真衡量自己的优势所在、自己的内心需求、不一味的随波逐流,确是有助于减少职业选择中的盲目性。

  德肖维茨是个非常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关于职业选择,他进一步提醒到,“不要让发财梦束缚手脚”以及“不要以不足之物换取有余之物”。为什么提出这样的建议呢?因为在他多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发现周围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渴望获得一份梦想中的工作,比如法官、检察官或者教授,而实际上他们却去了律所,拿到的是合伙人的地位和高薪。而当理想中的工作机会来临时,很多人却会因接受不了薪金的缩水而不得不拒绝这个机会。我们当然要承认金钱和物质的重要性,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金钱而非内心的理想左右了职业的选择,这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因为如果“当钱奴役了我们,而不是解放了我们,那一定是出了问题”。

  德肖维茨描绘的是他所观察到的美国社会中人们进行法律职业选择时的矛盾,而他所提的建议同样适用于当下的中国。在中国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之下,体制内的一些法官、检察官们开始重新考虑自己的职业规划,在生存压力较大的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有些法官、检察官选择了辞职从律。与此同时,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呼声之下,法院、检察院从优秀律师中选拔人才在现实中遇冷。这些现象,折射出了社会转型时期各种价值观念的冲撞,而德肖维茨所给出的建议,可促使体制内外的法律职业者们进行更加冷静和理性的思考。

  谈到对法律的认识,德肖维茨令人惊异地指出,“千万不要爱上法律,它将会不可避免的让你失望。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种机制、一种制度设计。法律应该永远被遵守但不需要被崇敬。”的确,坦诚比敬意更重要。如果不爱法律,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该爱什么呢?“应该爱正义,爱可以由法律产生的善。”他在勇敢揭示现实的同时,又给了我们一种希望和追求的方向,一种更深邃的职业眼光和更高远的人生境界。

  在《致法学毕业生》一文中,德肖维茨直截了当地指出,你们将进入一个道德缺失的行业。危险地点普遍没有标志,有时甚至标志错误。腐败的可能性将永远存在。所以,在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之前,要好好想想自己的标志是什么?是要与无处不在的骗子精英同流合污,还是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标准?毫无疑问,答案是后者。要怀揣了不起的梦想,去做了不起的事情。要认清现实,把握好自己内心的道德底线,在承认个人私利与尊重他们利益之间达到一种平衡。“每一项善事只是因为行善者认为这样做是对的,端正的品格应意味着在经常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寻求适当平衡。”当然,这样的一个标准仍然有些过于抽象,但是作为法律职业人会比其他大多数人更需要一个坚强的道德内核,这是因为在他们的职业领域中,道德的极限会相对模糊,而规避道德的诱惑却无处不在。

  (作者为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社长)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