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任春香
“农夫与蛇”的故事大家都熟悉,“农夫与蛙”一定没听过。这个新鲜的小故事里萌发了我的检察初心,我想那应该是我检察生涯真正的开始。
他是一名犯罪嫌疑人,年近耄耋,就坐在对面被讯问席的座椅上。我记得那天他头上戴着一顶深棕色的毛线帽,脸上布满深深的褶皱。他很紧张,一紧张就不停地搓手,手上老茧磨着老茧,仿佛能听到“嚓嚓”声。
坐在他对面的我其实也很紧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当书记员做讯问笔录,他是我正面接触到的第一个犯罪嫌疑人。
讯问开始,按照惯例确认完身份和前科劣迹后,就听到旁边办案检察官问道:“知道今天为什么叫你过来么?”“晓得,逮田鸡。”他嗫嚅道,一口浓重的邻县方言很难辨识。检察官又问:“你和你女婿捉了146只青蛙,其中119只黑斑蛙,27只金线蛙,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这是事实吗?”“是真的。”他嗓子发干,之后又搓了搓手。“知道不能捉青蛙吗?你捉的这些黑斑蛙、金线蛙属于国家规定的‘三有动物’,就是‘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晓得。”他抬起眼睛看了看检察官,又迅速低下去。“知道了为什么还捉?”检察官紧接着问道。“我家老太婆是残疾人,卧床不能动弹,我想着逮些青蛙给她改善口味,这是我第一次抓。”他抬起头,从衣服里层掏出了他妻子的残疾人证,边说边伸手作势递给讯问检察官。检察官说:“无论用途如何,你捉青蛙的行为到达一定数量就触犯了法律,你知道么?”“晓得。”他垂下眼睛,又开始搓手……关于那天的讯问,还有一些细节我已经淡忘,但那双手总是在我脑海里浮现,那份朴实的粗糙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记。我想那位老农民一定不是故意去对抗法律,但他的行为还是触犯了法律,这或许因为他法律知识匮乏,或许因为他抱有侥幸心理,但最重要的是因为法律没有在他心里扎根发芽。那天的经历让我认识到,检察人作为人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的引领者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从2013年进入检察院到现在已经过去6年了,我从一个“菜鸟”变成了相对成熟的检察官助理。无论是身在象牙塔还是步入工作岗位,从接触到法律专业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一个检察梦,我以为那个梦是宏大的、气势不凡的甚至是充满传奇色彩的,而这个农夫与蛙的案件点醒了我,检察梦既宏大却也细致,它就存在于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我们的每次接访中,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才能更好地耕耘群众心中的法治土壤,才能让法治之花在他们心中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