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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员
2019-12-25 15:24:00  来源:检察日报

  观察员

  【河北: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

  李薇

  “是何检察官吗?我是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李笑波。我们小区的直饮水好像存在问题,我想向你们反映一下……”今年6月的一天,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何新叶接到电话。挂断电话后,她和法警、书记员一行三人赶赴李笑波所在的小区。原来,该小区内的直饮水设备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也未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者信息和水质检验结果,存在明显安全隐患。

  随后的半个月,何新叶又带领人员马不停蹄对辖区的16所居民小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大部分小区内都安装有直饮水机,但现场制售饮用水水质如何?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居民饮用这样的水是否安全呢?

  6月28日,肥乡区检察院向区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检察建议的内容,对辖区内所有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进行检查监督和水质检验,并责令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公示经营单位或设备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巡查记录和水质检验结果,还按照《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巡查制度,杜绝饮用水安全隐患,保障居民“舌尖上的安全”。

  “何检察官,现在小区内的直饮水设施有了水质检验结果公示,还张贴了经营者的信息,咱们小区的居民用起水来放心多了。你们真是公共利益的‘守护神’!”“这还要感谢你们社会观察员提供的线索,正因为有了你们的积极支持,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8月,李笑波又给何新叶打来了电话。电话两端,检察官和观察员的两颗心越贴越近。

  今年5月,肥乡区检察院制定了《检察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制度》,首批聘请了20名政协委员为检察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观察员每届聘期两年,主要职责是宣传检察公益诉讼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监督公益诉讼正确依法实施,并就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富有成效的意见和建议。

  为扩大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的工作范围,今年8月,肥乡区检察院又为12名民营企业家颁发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证书。32名“编外人员”成了公益诉讼工作的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发挥着他们“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保护公益,织就了一张环环相扣的“保护网”。一年多来,肥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已经协助办案9件,提供公益诉讼线索21件。

  “检察公益诉讼绝不是检察机关的‘单打独斗’,获得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才能取得最佳办案效果。公益诉讼社会观察员制度让公益诉讼更接地气,有了观察员们的支持和帮助,相信我们的公益诉讼工作能够更加规范,也必将取得更为扎实的成效。”肥乡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磊对社会观察员制度充满信心和期盼。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