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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齐出庭 带头办案做示范
2018-11-23 16:39: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11月22日上午九点半,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仇某某、薛某某盗窃案正式开庭审理。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勤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海玉担任审判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勤检察长充分发挥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要求,仔细阅读卷宗,提讯犯罪嫌疑人,用心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体现办案的亲历性。在审查完全案的事实和证据后,李勤检察长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某、薛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庭审中,李勤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运用“智慧公诉助手”向法庭分组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参与质证,层次清晰地呈现了被告人犯罪事实。并在法庭调查阶段展示了案发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再现了仇某某实施盗窃的真实过程。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李勤检察长不仅从全案证据角度客观、公正地分析论证了被告人仇某某、薛某某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还重点在以案释法中,对被告人仇某某、薛某某进行了法制教育,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

  检察长带头办案,进一步规范了庭审行为、提高了庭审质量,也为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