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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花钱“托关系”上好大学? 盐城经开区检察官提醒:招生季,家长切莫轻信“门路”!
2021-06-28 10:17: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全国各地高考成绩陆续放榜,考生即将进入到高校招生录取阶段,这也是招生诈骗案件高发时段。不少不法分子打着“有内部关系”的幌子,谎称花钱打通关系就能被录取。部分家长因孩子成绩不理想“病急乱投医”,以至于上当受骗。

  【案情简介】

  2020年上半年,刘某的孩子在盐城某培训班学习美术。因孩子文化成绩不好,今年高考想上本科院校比较有难度。培训班的老师肖某跟刘某表示其可以帮助孩子不参加高考就能上大学,但是需要花钱疏通关系。刘某望子成龙心切,便信以为真,向肖某账户转入相应的“手续费”。后肖某联系了某艺术学院盐城考办工作人员陈某,陈某通过其朋友王某联系了北京一所本科院校。经陈某联系该院校招生老师得知,该院校有普通高考录取计划外的自考名额,并且只需要缴纳学费即可报名入学。知道这个消息后,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便伙同王某向肖某虚构了需要花钱找关系入学的事实。陈某让王某在微信上伪装成招生老师,将花钱转账给招生老师的微信聊天截图发给了肖某,以此获得了肖某的信任,后肖某陆续按照陈某的要求向陈某转账累计10万元。2020年9月,刘某得知其朋友孩子在网上报名缴纳学费后,也拿到了该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才感觉自己被骗了。后委托肖某多次联系陈某要钱未果,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6日,陈某、王某分别在盐城和北京被抓获归案。陈某和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陈某近亲属已向刘某退还人民币10万元。2021年6月28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和王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高校招生工作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相关的招生政策亦会在官方网站发布,应当多关注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详细了解该校招生政策,千万不要盲目相信他人鼓吹的“有人脉、有关系”。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普通高校招生均需要通过正规渠道录取,官方录取是唯一的渠道,不要心存侥幸,谨防上当受骗。如果家长将希望都寄托在所谓“门路”上,也许就耽误了子女人生无限的“出路”。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