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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河口:“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见成效
2020-07-22 15:36:00  来源:检察日报

  注意!学校附近出现无证小饭桌

  东营河口:“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孟凡林)“学生刚开学,朝阳学校附近就有无证小饭桌经营,其他商户也都跃跃欲试,存在很大食品安全隐患。”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网格员通过“检网”信息平台向河口区检察院报送了这条线索。这是河口区检察院创新“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由网格员发现的一起案例。

  收到线索后,河口区检察院立即和市场监管局、网格员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到学校附近进行调查,发放宣传材料,并设立流动巡查岗,损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隐患被及时化解。

  据悉,今年4月29日,河口区检察院与河口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联合会签文件,创新推出“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对接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动融入网格服务管理,着力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该机制以“数据信息共享化、工作机制联动化、服务管理一体化”为目标,网格员对工作中发现涉及检察工作的信息线索,通过区网格化管理中心对接的“检网”平台推送到区检察院。检察院收到线索信息后,对接责任部门,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构成法律监督案件的,依法介入,由相关部门检察官具体承办,并通过检察建议和《三方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快速公正处理;对于不构成案件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接矛盾纠纷当事人,了解争议焦点,以案释法,多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该机制将网格员在矛盾纠纷化解、环境污染防治、刑事犯罪排查、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等方面的职能优势与检察机关在提供法律培训、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立案监督等职能优势相结合,形成“发现问题(或提出需求)——报送问题(或案件线索)——受理——分配职能部门办理——反馈办结”的办理流程。

  “‘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运行以来,网格员为我们发现线索,检察机关帮我们在执法规范、法律运用、政策把握上提供帮助。在疫情防控期间,对食品药品安全销售检查和企业、学校食堂安全检查中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河口区仙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秦洪敏这样评价。

  据统计,自“网格化+检察官”社会综合治理机制运行以来,河口区检察院培训网格员3期,1000余人次;深入社区法治宣传4次,联合调查3次,发现隐患6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发现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现居民矛盾焦点参加社区听证2次,成功化解45名农民工上访事件。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