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农田成靓丽名片
浙江乐清: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监督见成效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张露剑郑佩娜卢敏)农业废弃物摆放整齐,防雨、防水、防渗薄膜设置到位……新年伊始,再次走进某农业废弃物回收点,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农业生产往往伴随着一些农业废弃物的产生,若处置不当会对人畜安全和水土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经综合研判,2021年8月,乐清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随机走访、实地勘查、调查问卷……检察官对全市乡镇、街道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情况进行详实调查。走访中发现,一些废弃农药瓶、农药袋散落在田间地头、灌溉沟渠和杂草丛中,废农膜倾倒、弃留在农田的现象也较为突出。
从田间地头延伸到经营单位。通过深入调查,检察官还发现部分农药经营单位未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及回收台账、购销记录不规范等问题。
“农民普遍缺乏环保意识,且农业废弃物回收义务主体没有很好履行主体责任。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凝聚合力、协作推进。”乐清市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暨检察建议集中公开宣告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农业、环保等方面专家学者组成听证团,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农药经营单位、回收点代表、处置公司参与。
会上,检察机关针对行政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会商,当场向13家相关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落实:更新发放农废回收桶50余个,通过报刊、短信、村社公告等积极开展宣传,约谈回收点负责人,督促规范回收工作,制定《关于废农膜随意倾倒或弃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原来堆放在露天的农业废弃物已全部清理。任何人购买农药,我都会把卖出的农药信息登记起来。”近日,检察官对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时,一名农药经营者的积极改变体现了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