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晋,归于蓉。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晋蓉的名字暗合了她的人生足迹。李晋蓉出生于山西临汾,大学毕业后,选择四川成都作为事业开始的地方,并在此扎根生长。在她的身上,既有北方姑娘的刚直,又有南方女子的柔韧。而这样的性格特点,让她在所从事的行政检察道路上逐渐成为一道耀眼的光。
在2023年举行的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李晋蓉荣获全国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称号。“从单纯办理传统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到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的先行者;从一名检察新兵,到全国业务标兵……李晋蓉的个人成长与行政检察这些年的蓬勃发展高度契合。”崇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涂征说。
敢当探路人,不惧山高路远
“晋蓉办案可以从1到N,也可以从N到1。”同事高咏向记者解释道,“1到N”说的是李晋蓉总能实现“1+N”的办案效果。
在办理王某与水务局行政强制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中,李晋蓉立足专业审查和调查核实,既监督了裁判结果,又监督了审判活动,还监督了行政违法行为,最终,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某包装厂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她在监督非诉裁定执行到位,力促多年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同时,助推“府检法联动”达成“裁执分离”适用共识,推动23件行政处罚决定落地落实;在办理欧某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中,她在监督该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基础上,又推动专项清查,使得30余份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执行到位。“在她办理的案件中,行政检察监督‘不敢’‘不力’等难题好像自动隐身了。”崇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春对李晋蓉这样评价道。
“N到1”,说的是李晋蓉办案效率很高。办复杂案时,她可以通宵啃完上千页卷宗,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办系列案时,她可以在寒冷冬日,一天之内辗转查看多处现场;为解决申请人的急难愁盼,她可以一上午打数十个电话、对接多个部门,调解矛盾纠纷、帮助解决问题。
大家看到了李晋蓉的成绩,也看到了成绩背后的付出。“90后的她已经有‘发际线困扰’了。”部门同事王勇说。
“行政检察业务是‘三维动态’的。随着时代发展,行政检察工作被推上强化法律监督和促进社会治理的潮头,案件规模不断扩大、争议数量不断增加、业务复杂度不断提升,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我们办案也常常是摸着石头过河。”李晋蓉说。比如,一个涉电费行政处罚争议化解的案件中,检察官需要了解充电桩如何收费、转供电主体如何界定、分时电价制度、政府定价政策标准、价格查处的违法如何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加之,有些规定在新业态的情况下难以适用,就需要进一步把握立法精神和政策导向,对案件的来龙去脉要掌握清楚,对相应的业内态势也要分析透彻。
在李晋蓉看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政检察案件都是一次探路。“探路很辛苦,但行政检察需要探路人。”李晋蓉坦言。“奋楫扬帆风正劲,勇立潮头逐浪高。我想成为这样的探路人。”李晋蓉说这句话时眼中有光。
做好守护者,用匠心守初心
“法理情是检察办案的三大法宝,缺一不可。然而,说到容易,做到很难。”2018年,李晋蓉初入行政检察的门槛,听老领导发出这样的感叹时,还不能读懂话中深意。如今,这一番话时常浮现在她的脑海中,不时提醒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多年的行政检察办案实践,让李晋蓉深深感到,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很难把握案情争议焦点和实质法律关系;如果没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很难研判处理方案,实现办案质效的提升;如果没有用心的情感投入,很难获得当事人认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从学子到检察官,李晋蓉的初心很纯粹,以正义之尺丈量脚步,以法律之光温暖人心。
在参加完全国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回到岗位后,李晋蓉就被调到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
“工作期间、工作岗位上受伤,为什么不是工伤?”一天,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推着瘫痪的儿子刘某,一见到李晋蓉就情绪激动地质问。
原来,刘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突然发病摔倒在地,醒来后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后刘某被鉴定为二级残疾。人社局依据鉴定意见、调查笔录等证据,认为刘某系因病致残,不予认定工伤。刘某曾提起行政诉讼,但诉求并未得到支持。因不能接受人社局的认定及法院判决,古稀之年的刘父推着瘫痪的儿子来到检察院求助。
李晋蓉一边安抚刘父激动的情绪,一边全面了解情况。刘某一家并不富裕,其打工所得是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发病摔倒后辗转几家医院治疗不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下某公司垫付的40余万元医疗费用。后来,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垫付费用,这对每月仍需固定支出大额医药费的刘某一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四处奔波求助无门后,刘父把检察监督当作挽救这个家庭的最后“救命稻草”。
虽然十分同情刘某一家的遭遇,但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认定和判决并无不当。李晋蓉对刘父开展释法说理,详细讲解工伤认定的标准,但她也知道,刘父的质问不是出于对法律的不认可,而是家庭实际情况所迫。
“如何在既定法律框架下更好地解决纠纷?”接待完刘父后,李晋蓉先后走访医保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某公司等,深入了解现行政策,力争最大限度帮刘某一家解决实际困难。通过李晋蓉的对接协调,刘某申请到了部分医保报销,而且每月可领取到残疾人补贴等费用。经过李晋蓉的努力,最终,刘某与某公司达成和解,并撤回监督申请,一家人终于回归平静生活。
李晋蓉以用心用情和专业能力赢得了多方的尊重和信赖。在写给李晋蓉的感谢信上,刘父恳切写道“检察官是真正地为民办实事,希望可以继续帮助我们开展调解”。
“最大的问题是常常觉得时间不够用。”李晋蓉感慨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要用法去说服、用理去疏导、用心去调解、用情去感化,下的是大力气、狠功夫。李晋蓉希望有更多的时间、把工作做得更充分、更完美。
愿为追光者,尽力发光发热
“如果不主动看、主动找、主动学、主动做,我的‘光’就只在办公室这一亩三分地。”实践中的行政争议形形色色,不仅要坐下来听,更要跑出去查。李晋蓉身上有青年检察官的朝气,充满了干劲,希望可以看得更远,做得更多。在主动对行政败诉案件开展分析时,她发现了冒名婚姻登记的问题。
2021年,崇州市民政部门收到多件请求撤销冒名婚姻登记的申请书,因缺少法律规定,导致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
20世纪90年代,张某等多人在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顶着“兄长”“姐姐”的姓名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当他们需要真实的婚姻登记信息时,却发现冒名的婚离不掉,登记撤不了。
在处理这种“死胡同”案件时,李晋蓉展现出了检察官促进问题实质性解决的担当,抓住案件背后所反映的法律背景和法律关系,思考司法与社会的联结,考虑到张某等人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与民政部门积极协商。恰逢其时,“两高”、公安部、民政部出台意见指导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在多次向社区、亲邻等核实情况后,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了冒名婚姻登记。张某等人与实际共同生活人重新办理登记,延续三十多年的“错位”婚姻得以纠正。
登记撤销了,但李晋蓉的办案工作并没有结束。她又走进社区以张某案为例,向周边居民开展释法说理、法治宣传。
“法律规定有时候是冰冷的,有其客观的滞后性,但司法应该是温暖的、有前瞻性的。”2023年,崇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又来了年轻人,李晋蓉会主动与他们分享自己的经验与思考,她想让自己的“光”和“热”散得更远、更广。
每次写完法律文书后,李晋蓉总要问自己“我还能做点什么”,这是她多年不变的坚持。检察监督应有之义,不应该仅停留在卷宗中、系统里、文字间,还应在大局里、社会中、治理时;检察官的脚步和身影,也不应该只在办公室里、坦途上、艳阳下,还应在山水间、人群里、攀峰时。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从检6年,李晋蓉办理了400多起监督案件,其中23件案件被各级评为典型案例。她办公室的书柜里,各种荣誉证书堆了厚厚一摞。“这些见证了我此前探路追光的历程。接下来,我想要自己成为光,照亮、温暖更多人。”李晋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