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监管——最高检国家邮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1-11-30 16:06: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寄递”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经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相关情况深入分析调研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监管。

  当前,检察机关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的主要情况如何?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安全监管方面着重做了哪些工作?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寄递安全形势,最高检、邮政管理部门将如何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攻坚克难——寄递违禁品犯罪激增、查办难度大

  “近年来,我国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快递业务量从2010年的23.4亿件上升至2020年的833.6亿件,增长近35倍,年均增速达43%,目前日均快递业务量超过3亿件。”据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介绍,由于寄递渠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货分离、隐蔽性强等特点,“互联网+寄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贩运毒品、涉枪涉爆物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办案情况来看,当前寄递违禁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犯罪数量呈增多态势。”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告诉记者,寄递违禁品种类繁多,包括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伪劣商品,假药,假币等。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涉及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数量较大。

  据了解,检察机关起诉寄递毒品犯罪案件数量由2017年的1016件1911人,上升至2020年的1830件3097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数量由2017年的45件67人,上升至2020年的226件490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案件数量也有所上升。

  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在毒品等犯罪案件呈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相关犯罪却逆势上扬。元明表示,大量的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通过寄递渠道流入社会。“以检察机关办理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为例,2017年至2020年,相关案件所涉及寄递甲基苯丙胺(冰毒)、海洛因、大麻、氯胺酮、可卡因的数量在快速增长。”

  “涉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查办难度较大。犯罪分子多使用暗语进行单线联系,甚至使用国外聊天软件或‘阅后即焚’的小众通讯软件进行沟通,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在寄递收发环节,采取雇用他人代收、寄递或转交的方式逃避打击。”元明告诉记者,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寄递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最高检及时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协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综合治理和溯源治理,切实减少和预防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的发生。

  建议发出后——如何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收到“七号检察建议”后,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下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抓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工作。

  如何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金京华表示,将严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地实施。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扩大“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实施查、堵、截、控,不断净化寄递安全环境。

  如何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寄递违禁品犯罪,形成震慑效果,为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创造有利条件?“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将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着重审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寄递犯罪行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时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与此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作用,完善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的衔接机制,有序流转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全方位、多角度对寄递安全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元明说。

  当前,寄递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滞后于邮政快递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协同治理机制还未能完全适应“互联网+寄递”复杂局面,如何进一步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将“七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元明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加强研讨会商,确保“七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落地落实。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切实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将寄递新业态及时有效纳入监管范围,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斩断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行为。

  关于强化部门协同治理,金京华表示,邮政管理部门将探索建立符合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部门协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常态联动、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寄递安全管理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弥补安全监管工作短板。此外,还将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公安、司法机关通报的寄递企业涉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久久为功——如何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实效?

  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寄递安全形势,如何提升寄递安全防控能力?“我们将实施科技兴安,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加大营业处理场所视频联网、安检机联网‘两联’应用,利用现代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抓好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完善操作规程、优化作业流程、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制度执行实效。完善日常监管、企业自律、行政处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寄递安全监管工作。”金京华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夯实依法治安根基,近年来,国家邮政局推动了邮政法修正实施、快递暂行条例颁布施行,还将寄递安全纳入反恐怖主义法管理范畴,出台了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20余部行业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在最高检的帮助下,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监管能力不足、安全监管薄弱的问题,推动落实‘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推动健全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支撑体系和保障条件,积极争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增强寄递安全监管力量。在完善行业安全制度体系方面,推动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规定。”金京华表示。

  如何进一步提升“七号检察建议”的影响力,警示社会、教育公众?元明表示,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将创新和丰富宣传载体,结合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检察建议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违法寄递和安全问题治理工作,切实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取得实际成效。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