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有了“指挥棒”
2022-01-14 10:25: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工作规定》要求,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评价、奖励等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负责本地区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机关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法治合力。

  《工作规定》指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检察机关,推动法治资源均衡发展,优先保障偏远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和专门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配置,鼓励和支持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工作规定》强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应当着力督促学校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校园安全防控机制,并明确规定了法治副校长需履行的职责。

  《工作规定》提出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要参与制定完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学生教育惩戒工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法治体验活动等多种履职方式。

  《工作规定》还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聘任和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保障、评价考核和表彰奖励等作出具体规定。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

  作,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重要举措。”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作规定》的制定实施,有利于规范、保障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充分全面履职,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