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日前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检第八号检察建议(下称“八号检察建议”)。
“八号检察建议”指出,近年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明显向好,但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生产生活领域也多有常见事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一些地方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二是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三是一些监管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四是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八号检察建议”提出具体解决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督促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把抓早抓小抓苗头作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重抓前端、治未病,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患于未然,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及时对发现的每一起企业非事故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给予应有的责任追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建立全国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等。三是加大对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追责力度。健全完善事前事后相结合的追责体系,对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员要从严从重追责,同时更重视对事故前执法监管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从严从实追责。四是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新时代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最高检立足检察职责,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向应急管理部发出检察建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八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最高检日前还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及时作出部署安排,依法能动履职,有效推进溯源治理;注重加强与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