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包子”系列案件
2018-04-10 15:57:00  来源:检察日报

  【简要案情】

  2014年至2017年1月12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席亚兵、肖士凤在其夫妻二人共同经营的扬州市广陵区正泰包子店内,在生产包子的过程中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泡打粉,并销售给群众食用。经检测,其店内销售的包子铝的残留量达217.3mg/kg。

  2004年至2017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米有年在广陵区江都路528号个体经营新民茶社,自主生产经营蒸饺、包子、烧卖。在明知国家明文规定在生产膨化食品过程中不允许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香甜泡打粉”情况下,仍然在生产包子过程中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剑石牌香甜泡打粉”。经检测,抽检的肉包中铝的残留量为288.5mg/kg。

  2014年至2017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陆贵芬、陆贵俊共同在本市广陵区沙头镇天顺花园南之路55-56号大志小吃店,自主生产经营包子、烧卖、馄饨。在明知国家明文规定在生产馒头、花卷过程中不允许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香甜泡打粉”情况下,仍然在生产包子过程中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剑石牌香甜泡打粉”。经检测,抽检的肉包中铝的残留量为306.2mg/kg。

  【监督过程】

  扬州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馒头包子店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查出了在生产包子的过程中添加含有硫酸铝钾的泡打粉,包子铝含量不合格。广陵区检察院了解情况后随即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共监督移送案件3起。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