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恰逢正月十五。上午8点30分,黑龙江省诺敏河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车东奎的办公桌上摞满了卷宗和文书。他一边看兴隆林业局就检察建议书作出的回复函,一边在电话里向对方说了一句“我们这就到现场勘验”,说着便急匆匆往外赶。
是什么事让他这么着急?原来在年前的一次公益诉讼线索排查中,他发现兴隆林业局物业公司在无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对林业局职工住宅高层居民供水,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不规范,未按规定进行水质监测,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12月24日,诺敏河检察院向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正确履行对供水单位的监管职责,及时纠正供水单位的违规行为。兴隆林业局于今年1月30日回复,已经纠正供水单位的违规行为,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
元宵佳节林业局职工能喝上放心水吗?上午9点,车东奎和同事来到兴隆林业局,在水务部门查看对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完物业公司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车东奎又转身向不远处的二次供水泵站走去。同他一起前往现场勘验的,还有邀请来的几名人民监督员和居民代表。
在泵站,原来爬满灰尘的水箱焕然一新,地下的污水不见了,堆砌的杂物也没了踪影。车东奎拿着检测报告一项一项核对着,时间不知不觉到了正午。
下午1点30分,车东奎又来到林业局,就该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行政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会,交流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车东奎对林业局执法部门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逐条注解所涉及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
兴隆林业局党委政法委书记张清舜感慨地说:“检察院牵头,林区百姓受益,公益诉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