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相约,不是为了痛改前非,竟是看中对方的盗窃“才能”,打算合伙干一番“大事业”。近日,经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情回顾
李某与徐某在监狱中相识,二人均因犯盗窃罪在监狱多次服刑长达20余年。有着同样特殊经历的二人,很快成为好友,并相约出狱后继续联系,共谋“大业”。2021年下半年,李某与徐某先后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二人不愿主动融入社会,整天无所事事,不务正业。
缺钱的二人打算重操旧业,弄点钱花花。2022年1月4日,李某与徐某从外地相约来到如皋,在郊区一个偏僻地点见面后便决定当天晚上伺机寻找对象下手。晚上9点多,二人在路上游荡,看见一户人家没有灯光,便迅速分工,由李某负责在外望风,徐某则利用事先准备好的起子将大门撬开后入户盗窃。在屋内窃得现金1100余元后,二人迅速逃离现场。
次日,被害人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立即报警。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很快将前科累累的李某和徐某抓获归案。
2022年4月28日,经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监狱是改造罪犯的地方,而不是误交损友的场所,痛改前非,洗心革面,才能开启人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