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党工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积极作为、依法履职,各项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提升。相关办案视频在1月12日的新闻联播中亮相,先后6人次获区级以上表彰,院再次获评区综合先进。
一、紧扣中心大局,聚焦聚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保持“严”的震慑,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人、起诉151人。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及侵害企业权益案件4件18人,妥善处理农民工虚报冒领涉东方公司项目工资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金融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排查973户经营单位、发现并推促隐患整治96条;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一村一策”和企业大走访活动,与正丰村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区社事局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接收群众来信来访200多人次,妥善处理集体访4次,推动矛盾化解。
二、强化法律监督,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立案监督率、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率全市第一,办案效率持续提升(刑事案件审结率全市第一,平均办案时长全市最短);办理虚假诉讼类案6件,全市第一。开展固体废物倾倒、违规销售处方药等专项监督,“食药安全益路行”项目入选市委政法委“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失足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不起诉9人、跟进精准帮教16人次,联合区事业局、团工委、盐幼专成立“栀子花开”法治志愿者团队,开展法治宣讲14次;针对网约房内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治理,督察整改21家、清扫卖淫窝点5个、抓获卖淫团伙3个19人次。
三、强化作风引领,蓄势蓄能推动基础建设。统筹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巡前监督检查”以及“四问四查”集体讨论活动,持续优化工作作风。根据区党工委部署,稳步推进东方之洲B9东楼改造提升项目,有序推进新楼搬迁工作。针对巡察发现的“案件程序性瑕疵较多”问题,出台《案件质量管控办法》、组建评查小组、汇编办案指引,进一步规范司法。完善品牌培塑机制,出台人才建设实施办法,设计担当作为履职清单,建立案事例专班机制,全方位激励干警素能提升。2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3人入选省院人才库,1篇调研被《人民检察》刊发,“拯救职场小白”履职故事被检察日报转发。
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经开区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力军主引擎,但从法治层面、检察层面服务好经济发展的方法不多,对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贡献度还不够高。二是围绕更高水平平安经开区、法治经开区建设,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还有差距。三是服务群众释放司法善意仍有不足,就案办案、机械办案思维仍然部分存在,有些案件未能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阶段,区检察院将持续在深化、巩固、提升上下功夫,以“检察工作高质效”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坚定不移捍卫党的领导。以扎实深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做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件件传达学习、件件贯彻落实;对标区党工委目标,将中心工作与检察履职有机结合,找准服务和融入大局切入点,为党委、政府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以更大自觉,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检察履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大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促进平安经开区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做优服务绿色低碳发展15条措施,助力企业做好外防侵害、内防风险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健全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刑事综合分析报告及检察专报”为载体的“一书两报告”制度,服务领导决策,助力全区社会治理;办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等民生实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以更实举措,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成效。以数字检察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完善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持续抓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小案中彰显为民情怀。着眼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结合所办案件,围绕养老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新手段,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治效果。
四是以更严标准,坚定不移锻造检察铁军。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持之以恒推进小课堂培训活动,抓实“清单”“专班”两项机制,在名案、名品、名人打造上久久为功。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建设公正廉洁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