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检察建议有刚性 社会治理更有效
2020-04-26 14:55:00  来源:检察日报

  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我在履职过程中和检察机关接触较多,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让我参与到了检察服务民生的方方面面,前期还深度参与了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人大代表未成年人观护站平台建设。在接触中,我了解到检察建议不仅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履职手段,而且有助于推动社会面的综合治理。

  作为一名来自民营企业的人大代表,我特别关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民营企业的建议。2019年,永康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了公开听证,后依法对多名企业主或高管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在发现税务部门对不起诉人员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用检察建议督促执行到位。这“一宽一严”的精准施策,不仅让我看到了检察建议产生的正面效应,也看到了检察机关实实在在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作为和担当。

  但是,我也了解到,由于检察建议缺乏明确的制度后盾,有时会遇到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如说被建议单位只有书面回复,没有实际整改效果,或者有抵触情绪,整改不积极,导致建议效果打了折扣。今年3月,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为检察建议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为一名母亲,怎么样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是我一直关心、关注的问题。《决议》出台后,我参与了永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排查”活动,这次活动主要是针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烟酒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情况、是否设置不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等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的结果,永康市检察院也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保证周边环境质量。我相信,有了《决议》的保障,规范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的目的将会早日实现。

  在我看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人大代表的履职监督有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高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两者可以携起手来。

  检察建议就为代表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协作发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抓手。这样,我们人大代表发现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可以向人代会提出议案、建议,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及时反映,通过检察官的努力,代表的意见建议可以转化为检察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在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人大代表也可以参与到督促落实中去,比如可以直接参与到检察建议的现场宣告送达中,也可以就检察建议的落实措施、取得的实效等内容向被建议单位代表询问,共同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

  (整理\本报记者范跃红通讯员金瑜)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