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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失独家庭的帮扶保障要落地落实
2021-08-25 09:28: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蔚)8月1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草案贯彻了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采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作了比较好的修改,基本表示赞成。

  “独生子女一旦发生了大的意外,给家庭造成的打击是非常大的。草案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作出这样的规定非常必要,得人心,但要落到实处须有制度来保证。”殷方龙委员说。

  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失独家庭的帮扶保障规定获得参会委员们的广泛认同。大家就法律实施提出具体建议。

  陈军委员说,失独家庭的父母,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面临身体上病痛的折磨,还要承受心理上的悲伤和打击,在养老问题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经济压力比较大,二是生活信心不足,三是法律赡养主体缺失。他建议,第一,成立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专项帮扶基金,主要用于补助失独家庭养老及医疗方面的花费,缓解失独家庭的生存压力和养老压力。第二,进一步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失独家庭的心理创伤不容忽视,政府应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和人文关怀。

  李飞跃委员表示,为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建议授权国务院制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服务管理办法,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纳入依法治理的范围,依法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合法权益,把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落到实处。

  李巍委员建议,对失独家庭要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临终关怀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殷一璀委员建议,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细化经济扶助、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