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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
2021-12-24 08:47:00  来源:检察日报

  位于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地带的山东菏泽,是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农村留守儿童多,学校的法治教育资源匮乏。为了补足短板,菏泽市检察机关近年通过上下联动,全面铺开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体系,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综合治理,以“检察蓝”护航农村孩子健康成长。

  定期送法进校园

  2020年初春,巨野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抢劫案,几名中学生由最初在校外偏僻处偶然作案,发展到公然持械进入学生宿舍频繁作案,并胁迫多名校内学生做内应,被抢劫学生多达数十人,多名学生不敢到校学习,甚至为了“自保”而被迫加入该团伙,校园安全及学习秩序遭到破坏。

  “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学校存在管理漏洞,也反映出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加强对偏远农村学校的法治教育刻不容缓。”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吴稳随即向院党组进行汇报,院党组讨论后决定,由副检察长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定期送法进校园,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犯罪预防以及校园安全防范等工作。此后,该校未发生一起违法犯罪事件。

  2020年以来,菏泽市检察院以完善检校合作长效机制为抓手,推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同步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提出“2020年底完成市县两级院领导及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要求,会同市教育局签署《菏泽市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实施办法(试行)》。

  截至今年11月,菏泽市检察机关166名检察官在243所中小学校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市县两级检察院院领导担任偏远农村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不做纸面副校长

  “不要做纸面上的副校长,要走进校园履职。检察长必须率先动起来,为全院干警打好样。”菏泽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对全市检察官法治副校长提出要求。

  9月8日,王新建再次走进曹县魏湾镇中学。较去年不同,此次授课对象延伸至家长,王新建提醒家长们,家庭教育不能只局限于物质满足,还应给与孩子高质量的陪伴和言传身教的熏陶,受众达3000余人。

  “本来,我和孩子父亲打算过了中秋节就出去打工,继续把孩子留给老人带,检察长这堂课让我改变了决定,想想这几年亏欠孩子太多了……”课后,一位家长决定留在孩子身边。

  旧城镇六合、平安、黄河、融合社区是鄄城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实施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建设的4个村台社区。9月9日,鄄城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磊与副检察长田森、邵鸿飞、赵瑞红分别走进4所偏远滩区村台社区学校为“滩区娃”讲授法治课。

  吴店镇地处牡丹区城乡接合部,9月13日,牡丹区检察院检察长时维建走进吴店镇中学讲授法治课,并为12名学生颁发“小小法治宣传员”聘书……

  “头雁领航”带动“群雁齐飞”。连续两年,市县两级院检察长都在一周内同步深入偏远农村学校,法治课一堂接一堂,法治副校长们带去100多堂法治课,覆盖师生、家长近10万人。

  共建法治校园

  “检察长您好,请问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时候,我们发现相关线索要报告给谁?相关单位接到线索后,如何处理呢?

  9月14日,双桥镇第一初级中学内,郓城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妇联、教育局、双桥镇政府召开“强制报告温暖成长”座谈会。校长韩焱作为教师代表向郓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双桥镇第一初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刘化珍问道。

  为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3月31日,菏泽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市教育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菏泽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创新网格化线索发现通报机制。基于法治副校长的日常督促和引导,某校老师发现一起性侵案件线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在接到线索报告后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协助学校固定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移送证据,并积极参与后续对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引入社会力量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对被害人的生活、学习及时进行安置,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菏泽市检察院还联合宣传、教育、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共同签署《关于合作共建“法治校园”的实施意见》,协力构建校园安全协同治理机制;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签《菏泽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暂行办法(试行)》,创新拓宽查询范围。

  “法治副校长不仅是一个称呼,更多体现的是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全市偏远农村学校,以检察之力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晴空。”王新建告诉记者。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