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细做实群众工作 提升群众满意度
2018-04-11 17:47:00  来源:检察日报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克强

  我院紧跟上级检察机关领导,立足检察职能,做细做实新时代群众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对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毒品等犯罪新手段新特点的研究,确保精准打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聚焦美丽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生活和美好生活的需要。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一是树立良好司法作风,取信于民。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久拖不决、对群众漠不关心的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坚持文明司法、注重人文关怀,营造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推演、模拟演练等培训模式,重点抓好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培训,提升检察人员熟悉群众心理、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等工作能力。三是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环境条件,规范业务流程、服务周到热情;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热线作用,实现功能“七合一”,健全工作制度,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便利。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咨询、答疑说理工作。把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检察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结合履行检察职能开展以案说法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主动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真正把化解矛盾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