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教授李红海:
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提高司法治理能力
案例指导制度自建立以来,已在司法实践中运行有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只是如何继续推进颇令人踌躇。“国家治理能力”概念的提出,为案例指导制度下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性”不应仅限于确立司法政策或解释法律,并由此指导司法官同案同判;还应从提高司法能力的高度出发,鼓励和引导司法人员参照指导性案例中的说理模式在疑难案件中进行裁判说理,并总结出相应的裁判要点以形成规则。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司法人员的司法水平和整体的司法治理能力,实现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可以推进法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