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不仅公正办案,而且还及时为我们企业提建议,堵漏洞,打补丁!”在今年的湖州市“两会”上,湖州市政协常委、先登集团董事长干梅林为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的举措“点赞”。
2017年8月,南浔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在2008年入职先登集团后,先后担任该公司仓库管理员和销售经理。生活中他沉迷网络游戏一掷千金,工作中他又时常有大金额货款经手,经不住诱惑的他开始利用职务便利和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做起瞒天过海的买卖,这一做就是6年。
据查,自2010年起,他多次编造客户订单将货物从公司骗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收得的货款大部分据为己有,为了不让公司起疑心,他定期会将小部分货款交至公司财务,并伪造对账单欺瞒公司。直至2016年9月,张某造成公司实际损失675万余元。其间,张某还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税额160万余元。
2017年11月,张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南浔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是什么原因让张某能持续6年骗取转卖公司货物不被察觉?在讯问张某和多次走访企业中,该院办案人员发现该企业财务人员只需与业务员对账,未承担与客户对账的职责,导致货款跟踪管理不到位;发货与发票签收单的签名无人核实监督,导致收据跟踪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漏洞,该院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对公司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先登集团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先后出台了《发货回单管理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完善了企业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
同时,该院检察官还以案例为依托,开展一堂名为《工作中,我们需要避开的法律雷区》的法治讲座,得到了企业员工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