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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办不了”的案件
2021-05-24 16:53:00  来源:检察日报

  马宇飞

  《十二公民》中,陆检察官坚守内心的正义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人民的名义》中,季检察长实力展现什么是一己之力定乾坤,而现实中的检察官,真的都能像影视作品里一般,力挽狂澜于既倒、扶之大厦于将倾吗?

  作为一名“老”民事检察官,可以负责任地说,“官司有理打不赢,检察院里找民行”确实行,但不是每一个当事人的申请都能被支持,日常工作的琐碎常常是和那些“办不了”的案件做伴。走过万水千山任正义坚挺绚烂的同时,身后无数曾期待着却写满复杂情绪的申诉人的眼神,更加令人难以忘却。

  面对他们,你准备好说“不”了吗?

  苦寻真相的老伴

  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写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老王就是因那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而遭遇不幸的人。

  半年时间,眼看老伴从“胆结石”小手术治疗到确诊“腹壁转移性腺癌”继而去世,老王认为这是医院隐瞒病情违规治疗的结果。没想到起诉医院赔偿,法院组织鉴定时医学会的鉴定报告认为病人死亡与医院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并据此判决驳回了老王的请求。诉讼碰壁,老王学人家走起了上访这条路,然而漫长而艰难的信访维权后同样毫无收获。听说检察机关还有民事监督职能,他怀抱一线希望前来申诉。

  案卷中,“腹壁转移癌”“细胞浸润”“胆管造影”这些病历材料上出现的医学术语,常常伴随老王凄苦又凌厉的神情浮现在我脑海。自从接下这个案子,我也变得寝食难安,这压力不仅来自于老王的态度强硬,更主要的是半年时间就得癌、手术过程胆囊穿孔、胆囊术前检查和术中取出大小不一、没有使用标本带,种种迹象都是疑点,可面对纷繁复杂的医学程序,不能因为他翻出一本医学书籍中写着“浸润就是癌症”,就直接否掉鉴定结论认定医院侵权啊!

  考虑再三,几近绝望的我决定借助“外脑”,带着整理好的所有疑问,像个小白一样开启了与医学专家的对话。

  “炎细胞浸润,是否就是癌症?”

  面对我单刀直入式的提问,专家笑笑立刻解答,原来被浸润的是何种细胞才是判断癌症与否的关键,而不同类型的癌变时间不尽相同,医院最初的诊断与后来病人死亡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专家春风化雨般的解答过程温暖而美好,我在心里暗想:要是医院当初有人这样和老王解释,估计他也不会纠缠不休一直无法走出丧妻之痛吧。

  痛苦沉浸的久了,真相往往更让人难以接受,我很担心老王不能面对医院无过错这个事实,但是又不得不告诉他“不能支持你的申请”这个结果。

  经过数次劝解,有一天老王突然说:“医院之前从不作正面回应,我才认定是他们的错。”

  听到这番话,突然意识到老王内心已不再执拗,此刻这份释然后的无力感让我很想上前拥抱他,但还是忍住了。

  不想担责的前妻

  民法典出台后,其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备受争议,对于激情离婚的夫妻确实可以通过设置的这个“离婚难度”加以劝解,但是婚姻本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有些家暴、出轨、单方借贷,甚至虚构垒债的一方可能会变本加厉。几年前小李到检察机关申诉时,她口中的前夫就是这样一个四处借债的人。

  小李其实和前夫结过两次婚,第一次离婚后禁不住前夫软磨硬泡二人复婚,再次离婚后因为再婚期间前夫给别人写的一张欠条而被他人起诉,法院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因此判决小李对前夫的债务在取得原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案件错综复杂,尤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案件,往往双方在离异后对债务归属产生严重分歧,互不打扰各自安好的结局只能出现在电视剧里,现实中哪能没点鸡飞狗跳、争斗吵架的事。面对这类申诉案件,需要格外耐心和慎重,因为你的第一直觉通常不准确。

  借贷关系真实、婚姻关系存续、单方举证不到位,这几个关键点都显示出法院判决没错,但在接触小李后我又改变了这种想法。据了解,欠条中涉及的款项实际是再婚前五天前夫借用他人信用卡里的钱款,再婚后就未归还部分向他人重新达成的合意,单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来看,复婚前五天也是单身状态,即使为同居期间也需要证明债务为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而负债才能够认定为共同债务。何况,小李口中的前夫真是劣迹斑斑,不仅喜欢赌博,还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现在孩子全靠她自己赚钱抚养。

  当内心的不确定逐渐扩大化,经验告诉我这个案子还要再查查看。借用他人信用资质贷款12万元,再分批刷出信用卡里的钱,前夫的行为倒一点不像个外行人,而通过调查也证实了我这个想法。前夫是信用卡中介服务起家,小李与他结婚后短暂参与过经营便不再工作,之后离婚未离家的小李再次怀孕,复婚后产下二胎,但维持不到两年二人便再度离婚。

  现实中,法与理是不能完全割裂开来看的,前夫借信用卡的时间虽在复婚前,但基于那段时期二人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案件还是不宜支持。再次见到小李,了解到她目前已和他人再婚,也理解她为何对前夫如此决绝划清界限。和她聊了很久,最后我说:“未来很长,希望你走出阴霾,越来越好。”

  不愿认输的邻居

  我时常怀疑自己是不是“招黑”体质,为什么遇到的当事人大都不好“惹”,如果说有些“办不了”的案子可以通过释法说理来解决,那么一些满腹怨气、怼天怼地的当事人,真的是有理也说不清,这时候就需要点智慧来应对。

  高先生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时候,说他对面住了个“坏邻居”。这个“坏邻居”不仅霸占一楼楼梯间存放摆摊的锅碗瓢盆21年,而且将自家奶箱纸盒放在他的门前。

  给对方提意见吧,不听就算了,还和他吵了起来,双方像冤家一样每次见面总免不了话赶话,而每次对方的话总能把他气得睡不着觉。

  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清除妨碍物、赔偿精神损失吧,法院却说一楼楼梯间属于全单元业主共有,要求占用者清空搬离,得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行使这个权利。

  站在我对面的高先生侃侃而谈,说他为了这件事,研究民法、行政法、诉讼法,打过行风热线、举报热线,找过街道领导、单位领导,还很神秘地掏出一张省内出台的关于综合执法的文件,指着说邻居的行为违反了其中第多少多少条规定。看着他,再看看法院判决的理由,内心不禁由衷赞叹当事人的素养,想着自己也一定要以理服人啊!

  高先生的来电,像他的人一样严谨、准时。每周固定时间,他都会电话询问案件进展,督促我去做各种工作,有时语气会严厉一些,一度让我怀疑他以前是当老师的。

  后来经过实地调查,邻居说她和高先生都是厂职工,厂里建的这座老宿舍楼里住的很多都是同事,以前为了照顾邻居孤儿寡母,厂里才允许她把摆摊的锅碗瓢盆放在一楼楼梯间下面,方便她做小生意贴补家用,现在儿子大了她已经跟随儿子搬离这里,偶尔才会回来一次,并且直言平时高先生特别苛刻。

  街道的同志还说,几年前因为在楼前私建平房,高先生被城管部门处罚,而邻居建的平房却安然无事,这才引起两家的矛盾。

  邻里纠纷很普遍也很常见,但处理起来也挺棘手。虽然不知道高先生诉讼目的是公心还是私心,但无论哪个出发点,双方的矛盾只会日益加剧。我搬出物权法的规定,一边解释法院的判决理由正确,一边帮他分析诉讼的成本和利弊。谈了一下午,高先生被我“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临走时还不忘嘱咐我不要告诉邻居检察机关没有支持他的申请,我说:“你放心吧,她不住那了。”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