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环保法宣讲走进“马恒达公司”
2017-04-25 15:08:00  来源:

  为切实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简称“263”专项行动)的要求,2017年4月14日上午,我院派员到辖区内的马恒达悦达(盐城)拖拉机有限公司开展环境保护法制讲堂活动。马恒达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开发区环保局、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马恒达公司是由印度马恒达集团与江苏悦达集团在经济开发区内组建的一家合资大型企业,注册资本4.24亿元。作为开发区环保示范点,属于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马恒达公司代表首先介绍了公司成立以来在提高产能的同时注重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详细说明废水处理装置的投入使用情况。

  我院员额检察官、刑检科陶运梅科长结合省及盐城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污染环境案件,给与会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重点对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进行了剖析,在此基础上重点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陶科长对我院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的主要做法进行了介绍。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院与公安、环保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提高了辖区企业的环保意识。为盐城的“蓝天绿水”工程的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

  编辑:辅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