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盐城市文明单位”称号
2018-02-22 15:06:00  来源:

  日前,盐城市文明委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5—2016年度盐城市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的决定》,我院被表彰为“盐城市文明单位”。

  我院自2015年3月组建以来,始终坚持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先进理念铸检魂、以进取精神激士气、以浓厚氛围强队伍,大力推行文明育检战略,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检察形象持续提升。相关工作得到省、市院领导充分肯定,并接受省内多家兄弟院观摩交流。我院先后被开发区党工委表彰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先进集体”“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先进集体”“综合工作先进集体”。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