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勤应区法院邀请列席法院审委会2018年第2次会议,并就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发表意见。这是今年我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前,李勤检察长会同刑检部门认真研究程某某、王某某故意杀人案件情况、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就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以及量刑等关键问题进行充分准备。
审委会上,在听取案件承办法官汇报的案件基本事实和拟处意见、所在部门负责人作补充说明后,李勤检察长就案件中二被告人是否认定自首、是否适宜区分主从犯、是否认定被害人有暴力倾向以及对二被告人如何量刑等方面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全面阐释,得到审委会委员的充分认可。
李勤检察长表示,列席审委会可以学习法院严谨、规范、细致的办案思维,有利于今后工作更好地统一办案尺度,亦可以增进法检两家的互动,有助于提高司法办案水平。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实现法检两家的双赢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