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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0-08-18 17:17: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2020年8月18日下午,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对李某某妨害公务案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及公安侦查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阐述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的理由。经查,嫌疑人李某某在火锅店就餐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公安机关出警现场处置过程中,其明知民警在执行公务,仍然用脚踹了民警一脚,并进行言语辱骂。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拟对本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现场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分别就本案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发表意见,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检察机关采取相对不起诉的方式,不仅可以及时修复社会关系,更能对嫌疑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

  本次听证会是该院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常态化的办案实践。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拓展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渠道和范围,继续加大案件公开审查的力度,有效提升检察公信力。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