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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后,他们考上了大学
2020-08-18 17:36: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哥哥,我考上大学了!”2020年8月14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收到了小徐(化名)送来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小徐是该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事情还要从2019年12月说起。此时正值寒假期间,小徐在打工时结识了社会青年张某(另案处理)。张某提议去“搞点零花钱”,并怂恿小徐加入。碍于面子,小徐同意了。之后,他们在一处地下停车场,采用“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烟酒和少量现金,合计价值6000余元。

  2020年1月,该案移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次事件发生后,小徐担心自己与大学失之交臂,因而精神压力很大。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对小徐进行沟通疏导,向他讲解有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知识,化解了他的顾虑,并叮嘱他好好反省,鼓励他努力学习,积极生活。

  经过多方了解,承办检察官发现小徐是老师、同学眼里的好学生,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完全是出于一时冲动,事后小徐也后悔不已,积极主动地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距离小徐参加全国高考仅剩半年时间,一旦将其起诉至法院,小徐的学业很有可能就将止步,无法达到最大限度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的目的。

  在征询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辩护人、公安机关意见,各方均表示无异议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小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六个月考验期,若小徐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则在考验期满后再决定对其不起诉。

  为实现有效帮教、防止再犯,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与盐南高新区司法局联合对其进行考察帮教。同时,承办检察官还与小徐保持联系,定期跟踪回访,及时掌握其学习、思想动向,确保他卸下思想包袱、专心学习。

  最终,小徐顺利通过考验期,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令人欣慰的是,小徐今年顺利被省内一所高校录取,人生开始了全新的篇章。

  此时,又一则喜讯传来,另一名被帮教未成年人也顺利被省内一所高校录取。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他的现在,而是关乎他的整个人生,甚至还会影响他身边人的生活和命运。盐城经开区检察院秉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截至目前,该院已累计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