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益”护航三峡库区生态
重庆万州:依托刑事案件深挖公益诉讼线索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通讯员王于丹)“被告人文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3万元,承担鉴定费2000元,并在重庆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日前,法院对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提起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上述判决。这是该院开展“刑事+公益”试点工作以来,办理的又一起典型非法狩猎案。
2019年10月至12月,文某在万州区龙驹镇采取放置猎夹和猎套的方式猎捕了6只野生动物。经鉴定,其中小麂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今年2月27日,文某被民警抓获,后因疫情影响,案件办理一度停滞。
该案移送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文某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违反了相关法规,同时造成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除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该案同时存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经履行诉前公告程序,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文某自愿认罪认罚。
据了解,为加大保护三峡库区生态力度,重庆市检察院于今年初确定在万州区检察院开展“刑事+公益”试点工作,探索确立“一案双查三议四评”工作机制,形成“收案标注提示、案中公益审查、线索归口管理、案件分工办理、罚罪修复同步、统筹指导报批”的办案模式。
“‘一案双查三议四评’工作机制是指检察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时要审查该案是否有公益诉讼线索、监督违法线索,经检察官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长三个层次研究讨论,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价值、公共利益受损状况、公共利益保护责任主体、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措施方法等进行评估,提升办案效率。”万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介绍。
2018年9月至12月,马某以食用和出售为目的,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到巫溪县鱼鳞乡山林内,捕猎多只野生动物,其中红腹锦鸡、斑羚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万州区检察院审查该案后,及时向巫溪县检察院移送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经联合调查后,由万州区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
从2017年7月起至今,万州区检察院已督促423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14万余株、放养鱼苗220万余尾,缴纳生态修复费近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