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亩天然林恢复生机
海南:三级院共同守护万泉河水源地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历经3个多月的清退整治后,海南省会山自然保护区的1万多亩天然林又渐渐恢复了生机。
2018年3月,海南省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万泉河上游牛路岭库区周边会山自然保护区的国有天然公益林里,有人违法种植槟榔、橡胶等经济林,严重危及生态和水源地安全。随后,海南省检察院会同原海南省林业厅开展“万泉河水清又清”专项监督活动,发现近几年牛路岭库区周边大量村民通过套种槟榔、橡胶等经济林,以环剥树皮、钻孔注射农药等方式“蚕食”天然林、天然次生林,致树木枯死。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辖区林业主管部门,疏于监管,致使上述现象愈演愈烈,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6月15日,琼海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在会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以发布通告、通知等方式,全面制止“蚕食”天然林的违法行为;组织全面调查,分类型、分情况、分阶段打击和整治,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恢复被毁坏的天然林。
建议发出后,办案干警深入实地查看,结果令人难以置信。该局虽然采取了一些整治措施,但没有依法全面履职,上述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对已查明违法行为人的26起侵占林地案件,仅向部分违法行为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没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情况反馈到海南省检察院,省院将此案交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
2019年12月30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以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也未按检察建议全面履职为由,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确认被告单位怠于履职和对已发现的26宗被占林地监管不作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单位限期履职。
2020年6月,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对牛路岭库区已发现的26宗违法占用林地人员未依法作出行政处理的行为违法,限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对库区违法占用林地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