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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敦化林区:对每一起林地案件都坚持开展3年回访
2020-10-22 15:28:00  来源:检察日报

  景区旁“垃圾场”补植的树木已成活

  吉林敦化林区:对每一起林地案件都坚持开展3年回访

  本报讯(通讯员刘保信张德阳张海婷)“这里距离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大石头亚光湖国家湿地公园只有不到3公里的路程,是去往景区的必经之路,带你看看整改情况……”近日,笔者跟随吉林省敦化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杜金山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在景区附近一个曾经的垃圾场,笔者看到,现场建起了围挡,大部分垃圾已经被清运,土地上长出茂密的野草,补植的云杉等树木也已经成活。

  2017年7月,敦化林区检察院在开展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了这片垃圾场。初步调查得知,由于大石头林业局和大石头镇缺少专门的垃圾处理场,这里的居民为图方便,都将自家的生活垃圾倾倒在这里,久而久之,这里俨然成了一个“正规”的生活垃圾堆放点。6年时间里,这里垃圾堆积如山。

  “1.7公顷的国有林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一边是湖光山色、如诗如画的草原湿地风光,一边是山石裸露、树木倒伏,充斥着白色垃圾和难闻气味的垃圾场……”时任敦化林区检察院检察长、现任吉林省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副检察长的史善斌,至今难忘当初实地勘查时见到的情景。

  2017年7月18日,敦化林区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7月28日,该院向延边州林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恢复国有林地原状。8月24日,延边州林管局回复称已向大石头林业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对该林地进行平整,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播撒草籽,并于2018年春季组织造林。

  2018年6月,在当年春季的植树造林季过后,该院进行“回头看”,发现林业行政主管机关到期仍未依法履职,现场因风雨侵蚀树木倒伏,被毁林地扩大至2.13公顷。同年6月25日,该院对延边州林管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延边州林管局依法履行职责,恢复受损国有林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后,我们马上主动上门,听取林业局的整改修复计划,帮助解决遇到的难题。”史善斌说。在整改过程中,由于“垃圾场”停用,大石头镇和大石头林业局数万群众的生活垃圾处理又成为大难题。经过协商后,敦化林区检察院与大石头镇共同制定了边改边用的方案,即对垃圾场已经清运部分进行植树种草、逐步恢复林地原貌,尚未清运部分由大石头林业局建立临时性防护措施,同时由大石头镇政府和大石头林业局共同向敦化市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建立专门的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后进行清运,直至恢复林地原貌,并由检察机关监督实施。

  2020年春季造林季节刚过,史善斌又来到这里“回头看”。“按照相关规定,林木种植3年以上才算成活。因此,我们对每一起林地案件都坚持开展3年回访,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真正整改到位,整改出效果。”史善斌说。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