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亩林木为何一直未更新?
河南固始: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形成保护森林资源合力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吴晓军)“第一批大面积被砍伐的林地能否及时更新,直接关乎后续更新造林任务能否有序完成。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立即行动,张某某林木更新工作已经启动……”近日,河南省固始县林业和茶产业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2021年4月,固始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一条森林资源受损线索:2003年10月,固始县朝阳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在番城办事处东庙社区租赁1000余亩退耕还林地后栽种杨树。2020年张某某经批准后,分批将现存的720余亩杨树全部采伐。按照采伐许可证和林木采伐更新协议要求,张某某采伐林木后,应该最迟在2021年3月底前完成720余亩采伐迹地更新任务。因张某某与东庙社区7个村民组的林地所有权人未能达成续租协议,采伐迹地一直未更新,致使国家森林资源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固始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及属地政府对森林资源的更新负有监管职责,但两部门怠于履职,未能协调督促,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罗明海说。4月28日,该院向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及番城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朝阳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张某某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任务,必要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加大对张某某及其公司更新造林的指导力度,确保更新造林的面积、密度、成活率等符合相关标准;积极与东庙社区对接协调,协助张某某尽快将林木更新到位;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其他采伐迹地更新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稳定。
固始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及番城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表示将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并为林地更新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固始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卫东说:“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解决了乡村两级和当事人重视不够、步调不协调、栽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解决好当事人更新造林中的实际困难,积极督促720余亩林地更新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