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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召:用足监督职能构建绿色检察模式
2021-06-10 08:52:00  来源:检察日报

  保护天然“氧吧”和“水库”

  河南南召:用足监督职能构建绿色检察模式

  “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保护生态环境的修复义务……”近日,河南省南召县某行政执法部门采纳南召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向某石材加工厂开具了一份特殊处罚书,要求违法行为人拆除石材加工设备,平整土地,采购150斤草种、500棵树苗,着手开始补植复绿行动。

  近年来,南召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绿色检察模式,着力编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让“检察蓝”为绿水青山“站岗”,让绿色成为山水家园的不变底色。

  构建联动格局,打破瓶颈彰显合作广度

  南召县地处伏牛山地质公园腹地、白河上游,境内森林、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市林业大县、生态大县,也是南阳市的天然“氧吧”和“水库”,担负着为市区供水、充当南水北调备用水源库的重任。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非法开采矿山资源、非法占用农用地、使用超容量网箱养鱼等,恶意“透支”南召县生态资源。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此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存在脱节问题。”南召县检察院检察长韩超说。

  为解决上述问题,更好地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南召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联动机制,实行执法司法联席会议制度,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并及时通过公益诉讼督促行为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同构筑环境保护屏障。同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大数据信息,逐案研判,发现行政执法机关缺位、越位、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强化立案监督,深挖犯罪线索,以司法办案助力生态环境建设。

  “打造联动机制的实质就是让检察院搭台,相关部门一起唱戏,从而形成‘大政法格局’,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实现双赢多赢。”韩超认为。

  2019年以来,南召县检察院已累计召开联席会、协调会、现场会12次,发出检察建议21件,督促立案11件,取缔大小非法采砂点80余处,向10家污染企业发出警告,整顿排污不达标企业8家,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做好生态修复,从宽处理传递司法温度

  “没想到自己触犯刑法之后,还能通过修复生态的方式作出补偿,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李老汉感激地说。一眼望去,他在失火烧毁林地上补种的10多亩林木已满目青葱。作为生态修复机制的受益者,他感慨万千。

  “多年的生态保护工作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打击犯罪只是手段,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并唤醒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才是环保司法的终极目标。”南召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波向记者表示。

  南召县检察院立足职能,与县法院、公安、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会签《南召县关于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时,以生态复原管护协议、植树令、管护令、复原令等形式要求违法犯罪行为人复原被破损的生态环境。对于积极修复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人,协调法院适用非羁押监禁刑,并酌情从轻处罚,以制度激励违法行为人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建设中来。

  杨波说:“以往抓了、罚了、判了就一了百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依旧没人管,现在这种情况已大大减少。”

  南召县检察院的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推出后,受到社会高度认可。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说:“原因主要在于这种做法实现了打击犯罪、恢复生态和宣传环保的三赢”。

  据统计,两年来,南召县检察院已督促回填非法采砂坑26处,恢复鸭河口库区生态环境面积2500余亩,治理尾矿960余亩,恢复森林500余亩,主动修复环境的49名涉林涉水涉土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从轻处罚。

  用活公益诉讼,护绿行动加大监督力度

  “多亏了检察院的帮忙,否则,这里早被毁了!”当地一名村民感慨道。曾经的石材加工厂已经变成美丽的公园,各种林木随风摇曳,三五成群的人们漫步在洁净的步行石道上,怡然自得。

  村民告诉记者,2019年,该地原是一个大型石材加工企业,自建厂投产后,工业废渣堆放高达两米,污水横流,破坏土地,严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导致周边群众用水困难,一时民怨沸腾。

  南召县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后,立即组织人员调取相关执法档案,实地走访,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南召县环保部门虽对该公司采取罚款、责令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措施,但依旧存在以罚代管、处罚不到位、环境污染监管不力等问题。调查结束后,南召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县环保部门当面送达检察建议书,告知其履职依据、履职事项、履职期限及不履职的法律后果。

  县环保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案情分析会,落实整改措施。“我们按照检察院的检察建议,通过悬挂横幅、循环广播等宣教方式,提升老百姓学习和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南召县环保部门人员介绍说,目前石材加工设备及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废弃矿渣已搬走作无害化处理,涉案土地已全部复垦,利用该公司缴纳的复原环境保证金在山脚下建造的公园,已成为百姓休闲娱乐的新去处。

  同时,县环保部门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破坏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拆除违法石材加工厂4个,复垦3000余平方米的农用地。

  据统计,2020年以来,南召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回复,相关单位均已整改到位。2020年8月,面对突如其来的南召山区大面积森林病虫害,该院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防联治,有效防治受灾森林5万余亩,保护了受灾群众的经济利益,维护了县域自然生态平衡。该案被河南省检察院选为典型案例,并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典型案例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