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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0-11-16 16:4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932人,同比(和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79%;不捕6476人,同比下降46.95%,不捕率23.63%,同比基本持平。

  共决定起诉86804人,同比下降17.84%;决定不起诉10560人,同比上升83.05%,不起诉率为12.15%,同比增加5.86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7672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15%。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2564件,同比上升140.4%,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193件。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523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577人,同比分别下降59.3%、上升28.22%。

  3.刑事抗诉。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49件,同比上升13.18%,法院同期审结9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7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01人,同比上升70.27%,其中第三季度提出纠正828人,环比上升40.1%;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585件,同比下降7%,其中第三季度提出纠正287件,环比上升44.9%;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526人,同比上升44.3%,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97件,同比下降49.74%,法院同期审结76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共7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49件,同比下降22.09%。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25件,同比下降31.47%。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46件,同比下降37.1%。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50件,同比下降60%;对民事审判活动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8件,同比下降71.7%;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97件,同比下降24.8%。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7件,同比上升133.33%,法院同期审结5件,再审后和解撤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同比持平。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3件,同比上升158.33%。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0件,同比上升50%。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12件,同比上升91.21%。其中民事类立案1129件,占立案总数的24.48%;行政类立案3483件,占立案总数的75.52%。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074件,同比上升95.5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948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23.27%,同比增加8个百分点;开展行政类诉前程序3126件,同比上升77.11%,占比为76.73%,同比减少8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314件,同比上升81.5%,占立案数的6.81%。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1件,同比上升86.9%,占起诉总数的86.31%,同比增加2.49个百分点;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40件,同比上升122.22%,占起诉总数的12.74%,同比增加2.33个百分点。

  1至9月,法院审结162件,其中裁判支持117件,调解45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6人,同比下降54.91%,不捕341人,不捕率为51.12%,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7.4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79人,同比下降24.23%。第三季度批准逮捕528人,环比上升97.07%。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862人,同比下降30.76%,不起诉459人,不起诉率23.41%,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0.96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305人,同比下降9.12%。第三季度决定起诉584人,环比上升53.2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开展社会调查1733次,同比上升47.74%。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8051件,同比下降44.61%;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2件,同比下降24.14%,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6件,同比下降40.00%;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602件,同比上升40.16%,实际救助人数1612人,同比上升42.65%。

  七、专项斗争和服务发展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93人,同比下降92.5%;决定起诉2092人,同比上升30.7%。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465人、起诉1882人,同比分别下降60.46%、下降3.09%。对涉“套路贷” “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准逮捕140人、起诉944人,同比分别下降86.88%、上升22.60%。

  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5人,对212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03.323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逮捕232人、起诉2300人,同比分别下降51.3%、上升6.7%,第三季度批准逮捕140人、起诉1003人,环比分别上升258.97%、上升10.95%。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904件,同比上升80.65 %,占总数的46.7%,同比减少3.9个百分点。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0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249人,同比下降47.5%,起诉832人,同比下降1.9%。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