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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新型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一)
2022-07-18 09:25: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上头电子烟” 是毒!不是烟!

  ——吴某某贩卖毒品案

  2021年7月,无锡滨湖警方破获一起贩卖新型毒品“上头电子烟”案件,包括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内的110余名贩毒、吸毒人员纷纷落网,警方在所缴获的“上头电子烟”中检测出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吴某某将合成大麻素油灌入电子烟烟杆内,以“上头电子烟”的名义对外销售。采用微信联系、快递跑腿送货模式,向无锡地区30余名购毒人员出售“上头电子烟”共计100余支。

  其中一名买家系中专生“小风”,“小风”在一次跟朋友在酒吧玩乐时,吴某某给他介绍时下最潮流的“上头电子烟”,让他免费抽几口。“潮流”“上头”的字眼撩动着“小风”,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尝试抽了几口。殊不知,不知不觉中已经沾染上毒瘾,他逐渐成为了吴某某的购毒常客,严重时发展到每晚不抽几口无法入睡的程度。辍学、自残,毒品毁了这个十七岁的少年……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它让人“上头”的真相是其中所含的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的精神活性比普通大麻素更高、致瘾性更强,对健康危害巨大,我国已于2021年7月1日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整类列管。

  针对办案中发现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犯罪蔓延快、低龄化的特点,检察官走入学校、走上街头、走进法治电视节目演播室,通过以案释法,揭露新型毒品真面目,加强对新型毒品的禁毒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清新型毒品的巨大危害。

  检察机关对于新型毒品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自合成大麻素列管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贩卖合成大麻素犯罪案件80件116人。检察机关在此提示,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而吸食“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必须远离“上头电子烟”!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