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杰等污染环境案
2018-04-10 15:52:00  来源:检察日报

  【简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金杰、唐惠良、张格等人经与犯罪嫌疑人孙荷生(另案处理)合谋,利用其承包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消泾村十亩滩填土复耕工程之机,于2014 年6 月由金杰以上海惠宾码头名义与孙荷生(太仓市完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十亩滩回填工程转包协议书,并约定由张格从上海市宝山区张庙环卫所、月罗环卫所等地组织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至金杰的惠宾码头,唐惠良组织渣土运至金杰的惠宾码头,顾孝中(另案处理)在金杰的惠宾码头负责船只调度,将填埋废物运至阳澄湖镇消泾村十亩滩,金杰提供挖机在惠宾码头和十亩滩工地装卸,陈伟良(另案处理)负责现场施工,王永元负责现场监工。自2014 年6月至2016 年5月期间,持续向阳澄湖镇十亩滩填埋渣土、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固体废物,累计120多万立方米。

  根据相城区环保局调查,十亩滩填覆区东西宽约266米,南北长约300米,填覆高度离地面约1米左右。该地块原为废弃鱼塘,现表面有淤泥状物、建筑垃圾等。在填覆区洼地区域,有深色渗滤液。经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有毒有害物质调查报告,“倾倒的固体废物样品中检出了铜、锌、铅、镍、铬、镉、砷、汞等重金属污染物”,“可认定本次违法倾倒的固体废物为‘有毒有害物质’,生态损害费用达4.8亿元。”

  【监督过程】

  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苏州协调联络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阳澄湖镇农产园十亩滩存在非法填埋外来垃圾造成严重环境污染问题。7月27日,江苏省环保督查组第三组至阳澄湖镇就该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后阳澄湖镇政府协调各部门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相城区院在相关联席会议中获知该项工作。2017年5月17日,相城区院建议区环保局将十亩滩污染环境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区公安分局于5月22日立案侦查。该院于2017年7月13日对犯罪嫌疑人金杰、张格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王永元、唐惠良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

  编辑:许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