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安徽省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口罩案举报线索
2020年2月13日上午9时许,安徽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接到一位市民实名举报电话,反映潜山市源潭镇某物流公司厂区内每天晚上有非法生产口罩的情况。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这名群众特地将情况反映给省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督促有关部门实地调查。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立即将线索转至潜山市人民检察院。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潜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将该举报线索转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对这一线索,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当天下午即派员到源潭镇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潜山市人民检察院也派员协助。调查人员当场查获被举报对象潜山黄某刷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成品口罩和半成品口罩各1万只。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登记住所地不符,且其注册经营范围为环卫刷、民用刷、机电配件生产、销售等,不包含口罩生产加工。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对企业主黄某无证生产加工口罩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当晚,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快速办理和答复表示满意。
2月16日,潜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函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对移送举报线索的核查情况进行反馈。次日,根据线索核查情况,潜山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7号《通告》,部署以源潭镇区域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并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派员组成工作专班进驻源潭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以及回收销售口罩等防护产品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过程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关注并跟踪监督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