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接到教育辅导机构打来电话时,多数家长会疑惑他们是如何知道自己的联系方式?甚至连孩子的姓名、学校、班级都了如指掌。近日,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情简介】
31岁的吴某从2018年4月就职于盐城市某教育培训机构,是该培训机构的地推员。其工作任务就是在学校、商场等地点,向过路行人介绍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培训项目,并询问是否有学业辅导的意愿。有意愿的学生或者家长就在表格上登记相关信息,吴某将采集到的学生信息整成Excel表格发给其培训机构的电销组,由电销组人员再次动员已登记客户缴费报名。
2018年7月,吴某在采集客户信息过程中结识了盐城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的蔡某,蔡某向吴某询问是否有适龄学生信息,可以让其培训机构用于电话业务推广。蔡某向其承诺,如果吴某提供的学生信息促成报名成功的,其培训机构可以给吴某报名费5%的“返点”。于是,吴某动起了倒卖学生信息的歪心思,立马就答应了蔡某。2019年7月,吴某将整理的5170条载有学生信息的电子文件,通过微信先后4次提供给蔡某,后收取“返点”好处费1390元。
2019年12月,公安机关网安大队发现盐城市某国际语言培训中心在“电销宝”软件中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去除文件数据中的重复项,各类公民信息共计6万余条。经查,发现该培训机构员工蔡某从吴某处非法获取了大量学生信息,这些信息包含了学生的姓名、学校、班级、家长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2019年12月17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吴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21年1月25日,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某将工作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采纳了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到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能够识别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在此提醒教育培训行业的从业人员,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在未经信息主同意下,不得将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或者交换,更不得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买卖,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最后也要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遇到培训机构登记学生信息时,要提高警惕,仔细分辨真实性和必要性,以防学生信息被过度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