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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总结
2023-01-28 11:26:0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任务,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倾力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四大检察”核心数据增幅均列全市第一、全省开发区检察院领先。连续两次荣获省文明单位,获评全市“七五”普法先进单位,金融网络办案团队建设获评全市政法领域“十大创新项目”。

  一、勇担政治使命,以强烈责任担当护航发展大局

  主动服务保障中心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党员干部挂钩蹲点基层村居(社区),组建“党员先锋突击队”,深入挂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敲门行动”,统筹调度43名干警参与高速卡口点查控工作,全力守好“入盐之门”;积极参与“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组织干警挂钩2个村居、3家企业,帮助排查疫情防控薄弱环节。聚焦乡村振兴,与辖区步凤镇结对共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保护专项行动,针对河道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营造“优水美地”宜居乡村环境。

  能动司法护航经济发展。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及“三类人员”合法权益、金融领域犯罪等案件17件80人;向被害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2件,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健康经营发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结合办理的污染环境案件,协同有关单位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刑事等手段,积极促进涉案企业合规经营。

  主动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深入研究刑事犯罪规律和趋势,认真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向市委、区党工委报送研判报告9篇,其中5篇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区领导批示,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相关问题解决;聚焦食品安全、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社会热点,开展类案数据分析,制发检察建议8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二、满足群众需求,以优质检察产品增进民生福祉

  打好“组合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办理刑事案件339件63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守住“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2名干警获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先进个人”。牵头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强奸、强制猥亵、拐卖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犯罪案件20件25人,提起公诉19件24人。精准打击养老诈骗,成立工作专班,深入银行、社区开展养老诈骗专题宣传,先后被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

  坚守“主阵地”,传递司法温度。积极推进“信、访、网、电”融合,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共接收群众信访101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加强释法说理,促进自愿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91.64%,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一审服判率99.73%,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加大对贫困群众司法救助力度,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35人,救助金额35.7万元;以检察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开展公开听证23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

  当好“护苗人”,关爱未成人健康成长。挂牌成立“栀子花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中心”,开展心理疏导和自护帮助60人次;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督促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制度,联合区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发出督促监护令6份,训诫失职监护人6人,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主动走进校园、社区开展法治宣讲18场次,受众5000余人。1名干警入选全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省检察系统唯一)。

  三、突出强基导向,以过硬自身建设积淀发展底蕴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组带头学,支部组织学,部门深入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在全院掀起“学报告、话担当、比作为”的热潮。对于敏感案件、重大事项等,主动向区党工委、区政法委、市检察院专题报告6次。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庆祝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契机,组织开展“暖冬行动”等系列活动,院荣获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

  全面推进素能建设。常态化推进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拓宽青年干警的视野、思维;聘任9名业务专家为我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凝聚专业化办案合力。组织开展业务研讨、核心素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5次,选派6名业务骨干参加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专题举办“典型案例研讨会”,不断提升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能。常态化开展“一岗三星”“开发区好人”等评选活动,造浓争先氛围;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盐城市最美家庭标兵户”,1名干警入选“开发区好人”,两名团干部分别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扎实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向纵深发展;组织对2021年度司法办案情况开展执行“三个规定”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根据反馈问题情况,详细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出台了《案件质量监督约谈制度》,对有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干警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编辑:许洪峰